新設立單位應自辦理開戶登記之日20日內(nèi)辦理職工賬戶設立手續(xù);單位新錄用調入職工的,應自錄用調入之日起30日內(nèi)辦理職工賬戶設立手續(xù)。
需要提交的要件:
1.新設立單位提供《開戶登記表》、《住房公積金匯繳清冊》一式兩聯(lián);
2.已繳存單位新錄用或調入職工的,提供《住房公積金匯繳變更清冊》一式兩聯(lián);
3.職工個人身份證復印件(加蓋單位公章)。
辦理流程:單位提供要件材料—各管理部(辦事處)審核并開設個人賬戶。
辦理場所:各管理部(辦事處)。
辦理時限:手續(xù)齊全情況下,不超過3個工作日
標簽: 個人賬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