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實施單位: 漳州市勞保分中心
2.事項類別: 公共服務
3.事項編碼: 35060032010001006030004
4.法定依據:
1)《工傷保險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586號);2)《福建省實施〈工傷保險經辦業(yè)務管理規(guī)程〉細則》(閩勞社文[2004]353號)第四十至五十條;3)《福建省人民政府關于印發(fā)《福建省實施<工傷保險條例>辦法》的通知》(閩政[2011]80號)第二十二至三十條;4)《關于《福建省實施<工傷保險條例>辦法》貫徹意見的通知》(漳政辦[2012]205號);5)《關于轉發(fā)勞動保障部、建設部做好建筑施工企業(yè)農民工參加工傷保險有關工作的通知》(閩勞社文[2007]254號)。
5.辦理流程: 受理→標準審查→辦結
6.特殊環(huán)節(jié)名稱:無 特殊環(huán)節(jié)時限:無
7.申報材料:
1)《傷殘待遇核定表》(一式兩份);
2)勞動能力鑒定費發(fā)票原件;
3)身份證復印件;
4)工傷認定書復印件(未提交過原件的需提交原件);
5)勞動能力鑒定書原件;
6)工傷職工傷殘等級發(fā)生變化的:①勞動能力鑒定復查結論通知書;②工傷保險等級變更審批表;
7)提供銀行賬戶和開戶名稱。
8.辦事時限:
法定時限:45個工作日 承諾時限:1個工作日
9.收費標準及依據: 不收費
10.聯系信息
10.1窗口電話:2892021、2895571
行政救濟服務熱線:2872052
10.2投訴電話:2026633
10.3行政服務中心網址/表格下載/網上申報:www.zzsldbzj.gov.cn
10.4行政服務中心地址:薌城區(qū)博愛西路1號上江名都d幢8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