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事業(yè)單位社會保險登記業(yè)務辦理指南
辦理依據 |
《社會保險法》 《社會保險費征繳暫行條例》 |
辦理條件 |
經編制部門批準成立的機關事業(yè)單位 |
提交材料 |
1、單位批準成立的文件復印件; 2、事業(yè)法人登記證書復印件; 3、組織機構代碼證復印件; 4、單位法人代表身份證及任職文件復印件各一份; 5、一式兩份《社會保險登記表》并加蓋單位公章。 |
辦事程序 |
持以上材料到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大廳9號窗口受理初審,由機關事業(yè)單位社會保險事業(yè)處統(tǒng)籌科長復審簽字并加蓋經辦機構印章,后到市行政服務大廳人力資源社會保障窗口辦理。 |
辦理時限 |
對繳費單位提供的資料齊全的即時受理。 |
辦理地點 |
①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服務大廳9號窗口受理審核; ②市行政服務大廳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窗口辦理登記。 |
聯(lián)系電話 |
0633-8866113 |
收費標準 |
不收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