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市:參保職工退休審批流程辦事指南
2017-07-31 08:00:02
無憂保


公示、申報。參保單位、檔案托管機構提前辦理繳費、備齊人事檔案以及能夠證實從事特殊工種或鑒定為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相關文字材料、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一份、養(yǎng)老保險手冊,
填寫《職工退休審批表》,提前進行公示,簽署意見后申報。
受理審查。市社保局對市直擬退人員、縣區(qū)人社局對提前退休人員的申報材料進行受理、初審。
復核。市人社局養(yǎng)老保險科對市社保局及縣區(qū)上報的相關材料進行復核。
研究審批。市人社局養(yǎng)老保險科將相關資料報局領導集體研究審批。
行文批復。市人社局對符合退休條件人員經(jīng)分管局長簽批后,分別通知市社保局、縣區(qū)人社局和市直相關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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