馮小姐:我是剛剛畢業(yè)的一名大專生,在求職過程中,一家公司的經理對我說,到他們公司工作,工資形式為“基本工資+提成”,基本工資1200元,公司可以幫我繳社保,也可以不繳。要繳的話從工資里扣,不繳的話直接發(fā)給個人。我搞不明白到底怎么選擇才劃算。還想問一下,加班費和福利待遇算不算工資?
李律師:部分用人單位提出工資這個概念時,有時包含提成、各項社保、加班費和福利待遇等。用人單位這樣做主要有兩個目的,一是盡量把所有酬勞都通過工資形式發(fā)放,激勵員工和提高員工的工作效率。二是為了節(jié)約用工成本。有關法律規(guī)定,工資包括基本工資、補貼、獎金和各種提成,但不包括加班費、福利待遇、依法由用人單位承擔的勞動者的社會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以及特殊工種的崗位津貼。法律明確規(guī)定勞動者工作需有最低工資標準,如果把非工資成分除外,勞動者的工資達不到最低工資標準,則可以通過法律途徑要求用人單位補償。
來自網絡標簽: 工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