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豐澤區(qū)社保公司受理了市區(qū)首例重大工傷理賠案件,90元的工傷保險費換來了10.7萬元的賠償。據了解,這也是泉州市實行“五險合一,地稅代征”社保征收模式以來的首例。
日前,泉州市豐澤區(qū)某超市采購員吳某的遺孀從豐澤區(qū)社保公司領到工傷賠償金8萬元,其8歲的女兒每個月可以從社保公司領取供養(yǎng)親屬撫恤金225元,直至其18周歲。對于還未從喪失親人的陰影中完全走出來的吳某家人而言,社保的理賠給這個尚不富裕家庭的未來生活帶來保障。
2005年12月28日,在超市當采購員的吳某與往常一樣,凌晨1時左右從市區(qū)駕駛摩托車沿江濱路往華洲生鮮批發(fā)市場采購海鮮,行至江濱路泉州大橋下時,不慎摔倒,身受重傷。送至醫(yī)院后,因傷勢過重搶救無效死亡。
吳某夫妻倆平時均靠打工為生,不僅要撫養(yǎng)老人,還有一個女兒剛讀小學,經濟較為拮據。吳某的不幸去世不僅使全家人陷入極度悲傷中,還使這個本來不富裕的家陷入困境。吳某生前所工作的超市在積極幫助吳某家屬處理善后事宜的同時,還積極與社保部門聯系,辦理工傷保險理賠手續(xù)。
原來,自2005年開始,泉州市實行“五險合一,地稅代征”后,該超市開始為員工繳納“五險”,單位每月為吳某繳納工傷保險費7.5元。案件發(fā)生后,泉州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根據有關規(guī)定認定其為工傷,豐澤區(qū)社保管理中心根據《福建省實施<工傷保險條例>辦法》作出了相應的理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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