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玉海是名倉庫管理員,去年5月他來到北京恒宇建筑公司工作,公司既沒有和他簽訂勞動合同,也沒有繳納社保。今年1月15日,他被工地上的項目經(jīng)理無故辭退,為此他打電話向工會組織求助。通過本報的關注,昨天記者獲悉,該公司已經(jīng)答應賠償劉玉海7個月未簽勞動合同的雙倍工資。
職工:沒合同沒保險 還遭無故辭退
劉玉海告訴記者,他是去年5月到北京恒宇建筑公司工作的,在該公司下屬的一個工地上當倉庫管理員,當時公司沒和他簽合同。之后,他幾次催過公司要簽訂勞動合同,但公司總是推托,一直沒給個確定的答復。
今年1月15日,公司的一名項目經(jīng)理在工地上發(fā)現(xiàn)了零散的鋼筋,認為是劉玉海保管不當造成的,劉玉海解釋他只負責管倉庫的材料,工地上的事情不歸他管,兩人為此嚷嚷起來。之后,該項目經(jīng)理就以他保管材料不當,讓劉玉海“走人”。因為覺得這樣被辭退很不合理,劉玉海向公司提出要支付自己補償金,但遭到拒絕。于是向工會組織反映了他的遭遇。
公司:一直沒簽合同 職工手續(xù)不全
勞動關系,他并不知情。" data-scaytid="9">據(jù)劉玉海介紹,工作的這幾個月,公司從沒給自己發(fā)過工資條,都是自己到總公司的財務那里領現(xiàn)金。2月16日,記者聯(lián)系了恒宇建筑公司的一名財務人員崔先生,他告訴記者,劉玉海確實是公司的職工,今年1月份還在他手里領過工資,至于劉玉海是否跟公司解除了勞動關系,他并不知情。
當天下午,記者聯(lián)系到該公司負責人事的一位張女士,她稱劉玉海曾是公司的一名職工,但其入職時因個人原因沒有提供相應的手續(xù),所以公司一直沒和他簽合同和繳納社保。張女士表示,劉玉海被辭退時并沒有跟總公司聯(lián)系,目前公司正與他取得聯(lián)系,愿意協(xié)商解決賠償?shù)膯栴}。
律師:超期不訂合同 企業(yè)應付雙薪
社會保險,他可以到勞動仲裁部門提出申請,索賠相應的經(jīng)濟補償。" data-scaytid="13">記者就本案例咨詢了北京市華泰律師事務所的曾祥成律師。他指出,根據(jù)《勞動合同法》的相關規(guī)定,劉玉海在該公司工作了七八個月的時間,公司既沒與其簽訂勞動合同,也沒有繳納社會保險,他可以到勞動仲裁部門提出申請,索賠相應的經(jīng)濟補償。
勞動者,在與單位出現(xiàn)勞動糾紛后,往往擔心手頭沒有書面證據(jù)而“無法說理”。" data-scaytid="14">曾律師同時提示,在生活中有不少像劉玉海這樣因朋友介紹工作而忽略簽訂勞動合同的勞動者,在與單位出現(xiàn)勞動糾紛后,往往擔心手頭沒有書面證據(jù)而“無法說理”。
勞動關系存續(xù)期間的很多證據(jù)往往由單位保管,或者屬于行為或口頭事實,難以獲得相關證據(jù)。因為勞動者屬于弱勢群體,司法機關會將更多的舉證義務分配給用人單位承擔。因此,職工在遭遇侵權后,還是應該及時的拿起法律武器維護權益。" data-scaytid="15">然而,勞動爭議案件在舉證規(guī)則方面具有一定特殊性,勞動關系存續(xù)期間的很多證據(jù)往往由單位保管,或者屬于行為或口頭事實,難以獲得相關證據(jù)。因為勞動者屬于弱勢群體,司法機關會將更多的舉證義務分配給用人單位承擔。因此,職工在遭遇侵權后,還是應該及時的拿起法律武器維護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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