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輪候規(guī)則
1、輪候規(guī)則主要包括哪些?
答:我市安居型商品房輪候包括首次輪候和日常輪候兩種。首次輪候?qū)瓷暾埲巳〉帽臼袘艏臅r間與在本市首次繳納社會保險的時間中較早的一項作為確定排序的依據(jù);日常輪候則以申請人輪候順序依受理回執(zhí)號的先后確定,依序排在首次輪候末位申請人之后。
2、申請人首次輪候和日常輪候的時間如何界定?
答:首次輪候的網(wǎng)上申請時間為2013年3月12日至2013年6月11日晚上24:00,并在2013年6月14日(含當(dāng)日)前取得備案回執(zhí);2013年6月11日晚上24:00以后提出的輪候申請自動列入日常輪候。
二、申請對象
3、以家庭為單位申請輪候安居型商品房的,如何確定申請人及共同申請人?
答:申請家庭應(yīng)當(dāng)根據(jù)輪候規(guī)則確定一名符合申請條件的家庭成員作為申請人,其他符合申請條件家庭成員可作為共同申請人。
(1)年滿18周歲的成年子女不能列為共同申請人;
(2)無本市戶籍的現(xiàn)役軍人,可以以申請人配偶的身份作為共同申請人;
(3)投靠子女取得本市戶籍的居民,只能作為共同申請人;
4、單身居民可否作為申請人與父母以家庭的名義提出輪候申請?
答:不能。如果單身居民年滿35周歲且符合其他申請條件的,可以個人名義提出輪候申請。
5、以家庭名義申請輪候安居型商品房的,哪些成員必須列為共同申請人?
答:申請人的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必須列為共同申請人,但未成年子女可以不作為買賣合同的買方,不影響其成年后單獨組成家庭或者達到規(guī)定年齡后以單身居民身份申請本市住房保障。
標(biāo)簽: 社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