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有不少網友在上留言說:“住房公積金每個月什么時候交?有規(guī)定繳納時間的嗎?”針對網友的這些疑問,小編在各個網站搜集了關于住房公積金繳費時間的相關規(guī)定,希望能幫助到大家!
公積金,一般指公司公積金,是公司在資本之外所保留的資金金額。根據公積金提留是否為法律上的強制規(guī)定,可以將公積金分為法定公積金和任意公積金。此外住房公積金是指國家機關、國有企業(yè)、城鎮(zhèn)集體企業(yè)、外商投資企業(yè)、城鎮(zhèn)私營企業(yè)及其他城鎮(zhèn)企業(yè)、事業(yè)單位及其在職職工繳存的長期住房儲金。
住房公積金的繳納時間規(guī)定
(1)職工個人繳存的住房公積金,由所在單位每月從其工資中代扣代繳。單位應當于每月發(fā)放職工工資之日起5日內將單位繳存的和為職工代繳的住房公積金匯繳到住房公積金專戶內,由受托銀行計入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
(2)新參加工作的職工從參加工作的第二個月開始繳存住房公積金;單位新調入的職工從調入單位發(fā)放工資之日起繳存住房公積金。
(3)單位錄用或與職工終止勞動關系的,單位應當自錄用或自勞動關系終止之日起30日內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辦理繳存登記或變更登記,并持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的審核文件,到受托銀行辦理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的設立、轉移或者封存手續(xù)。
(4)新設立的單位應當自設立之日起30日內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辦理住房公積金繳存登記,并自登記之日起20日內持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的審核文件,到受托銀行為本單位職工辦理個人住房公積金賬戶設立手續(xù)。
(5)單位合并、分立、撤銷、解散或者破產的,應當自發(fā)生上述情況之日起30日內由原單位或者清算組織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辦理變更登記或者注銷登記,并自辦妥變更登記或者注銷登記之日起20日內持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的審核文件,到受托銀行為本單位職工辦理住房公積金賬戶轉移或者封存手續(xù)。
標簽: 公積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