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編介紹,在社會保險費征收管理過程中,往往會出現(xiàn)企業(yè)欠繳的情況。一欠繳,相對應的就會產生滯納金,關于這方面可能大家都不太清楚,比如社保滯納金是多少?法律上有何相關規(guī)定?今天小編就為廣大市民講解下社保滯納金的相關內容,希望能給大家?guī)韼椭?
社保滯納金是多少?
據(jù)相關規(guī)定,長時間未繳納保險費,超過6個月后就會產生滯納金。養(yǎng)老保險費滯納金計算方法是:應繳費總額×欠費天數(shù)×2%。滯納金封頂?shù)慕痤~是本金的40﹪,最高不能超過8000元,超過了也按照8000元收取。
《社會保險費征繳暫行條例》(國務院令259號)第十三條規(guī)定:“繳費單位未按規(guī)定繳納和代扣代繳社會保險費的,由勞動保險行政部門或者稅務機關責令限期繳納;逾期仍不繳納的,除補繳欠繳數(shù)額外,從欠繳之日起,按日加收千分之二的滯納金。滯納金并入社會保險基金?!?
《社會保險費征繳條例》第十五條規(guī)定:“任何單位和個人無權減免社會保險費。繳費單位確因特殊困難暫時無能力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應當提供資產擔?;蛘咂渌行ЮU費擔保,經縣級以上地方稅務機關征求同級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和財政部門意見后予以批準,可以緩繳除基本醫(yī)療保險費之外的社會保險費,緩繳期不得超過六個月。緩繳期滿后,繳費單位應當足額補繳緩繳的社會保險費及其銀行活期存款利息。緩繳期內不加收滯納金?!?
第十六條規(guī)定:“繳費單位未按時足額繳納、代扣代繳社會保險費或者在緩繳期滿后不足額補繳社會保險費的,由地方稅務機關責令限期繳納;逾期仍不繳納的,經縣級以上地方稅務機關批準,可以依法書面通知其開戶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從其存款中凍結相當于應繳社會保險費和滯納金的數(shù)額,或者扣押、查封其價值相當于應繳費額的商品、貨物或者其他財產?!?
擴展:社保滯納金的收取方式
補征繳滯納金計算方法 :
根據(jù)《社會保險費征繳暫行條例》(國務院令第259號)文件精神,中心于2006年3月起對補征繳結算加收滯納金。
一、 適用范圍
相比正常征繳,時間滯后6月以上的補征繳結算(包括補繳年限與基數(shù)調整)。
二、 滯納金的計算
根據(jù)《社會保險費征繳暫行條例》(國務院令第259號)第13條規(guī)定,滯納金從欠繳之日起,按日千分之二加收:
補征繳滯納金 = 2‰ x 補征繳金額 x 滯納天數(shù)
滯納天數(shù) = 實際申報時間 - 應申報時間
應申報時間:補繳月首日
實際申報時間:此次補征繳結算月首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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