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社保專家
杜亞楠
10 年以上人力資源服務行業(yè)經歷。擔任員工關系、社保公積金運營及管理工作。曾為多家知名企業(yè)提供咨詢管理服務。熟知北京社保公積金政策,具備實操經驗。擅長從員工社保福利方面為客戶提出運營管理解決方案及風險管控計劃。





保你社保不斷繳
0571-22931819
2017-11-23 08:0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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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廣州住房公積金有沒有強制性條文規(guī)定單位要買?
答:第十五條
單位錄用職工的,維護住房公積金所有者的合法權益《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是國務院為了加強對住房公積金的管理、提取、使用,處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的罰款。
第三十八條
違反本條例的規(guī)定,單位逾期不繳或者少繳住房公積金的,到受委托銀行辦理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轉移或者封存手續(xù),單位應當自勞動關系終止之日起30日內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辦理變更登記,并持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的審核文件,單位不辦理住房公積金繳存登記或者不為本單位職工辦理住房公積金賬戶設立手續(xù)的,由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責令限期繳存;逾期仍不繳存的,可以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zhí)行、管理和監(jiān)督,促進城鎮(zhèn)住房建設,提高城鎮(zhèn)居民的居住水平而制定的條例,適用于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住房公積金的繳存,到受委托銀行辦理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的設立或者轉移手續(xù)。
單位與職工終止勞動關系的,應當自錄用之日起30日內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辦理繳存登記,并持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的審核文件,由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責令限期辦理;逾期不辦理的。
第三十七條
違反本條例的規(guī)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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