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社保專家
杜亞楠
10 年以上人力資源服務行業(yè)經歷。擔任員工關系、社保公積金運營及管理工作。曾為多家知名企業(yè)提供咨詢管理服務。熟知北京社保公積金政策,具備實操經驗。擅長從員工社保福利方面為客戶提出運營管理解決方案及風險管控計劃。





保你社保不斷繳
0571-22931819
2018-06-01 10:3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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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上海生育保險不足,自己的部分公司補全工資不?
答:上海市是這樣規(guī)定的:生育婦女在領取生育生活津貼期限內,其所在單位不再支付產假工資,但對因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收入高于全市職工月平均工資300%、超過部分不計入繳費基數而不足其繳費年度工資性收入的,不足部分應由所在單位以生育生活津貼的形式支付。
從業(yè)的生育婦女在領取生育生活津貼期間,所在單位和個人仍應按規(guī)定繳納社會保險費。單位在確定個人下一年度月繳費基數時,應將生育婦女按規(guī)定享受的生育生活津貼和享受生育生活津貼的期限剔除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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