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社保專家
杜亞楠
10 年以上人力資源服務行業(yè)經歷。擔任員工關系、社保公積金運營及管理工作。曾為多家知名企業(yè)提供咨詢管理服務。熟知北京社保公積金政策,具備實操經驗。擅長從員工社保福利方面為客戶提出運營管理解決方案及風險管控計劃。





保你社保不斷繳
0571-22931819
2018-07-27 11:13: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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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上海社保,規(guī)定是5號~25號是申報日期,如果在25號以后進公司的,公司無法為員工參加社保,然后在30號,發(fā)生了工傷,當事人和公司應該怎么處理?
答:可在下月5日-20日之間去辦理社保繳納手續(xù),然后在下月29日之前去申請工傷認定,治療終結之后再行勞動能力鑒定,可按照繳納社保的員工一樣享受社保待遇,單位只需負責少部分的費用。醫(yī)藥費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如果經勞動能力鑒定構成傷殘的,按照等級享受不同的工傷待遇。5-10級,若員工繼續(xù)在本單位工作的,單位只需繼續(xù)支付工資和繳納社保即可;1-4級退出勞動崗位,享受津貼,津貼 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
其他的一次性工傷傷殘補助金、輔助器具費等,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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