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國務院最近出臺的《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guī)定》,女職工生育將享受98天產假,島城不少準媽媽很關心這一問題。不過,在市人社局17日的政府在線訪談中,市社會保險事業(yè)局工傷與生育保險待遇處喬善駿處長表示,目前,本市尚未收到上級部門關于修改產假的文件,目前青島產假仍執(zhí)行90天的標準。
據悉,近日國務院通過并頒布《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guī)定》,根據規(guī)定,女職工生育享受98天產假,其中產前可以休假15天;難產的,增加產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 ,每多生育1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女職工懷孕未滿4個月流產的 ,享受15天產假;懷孕滿4個月流產的 ,享受42天產假。
不過,對于這一新政,喬善駿表示,青島尚未接到有關執(zhí)行文件,目前青島女職工產假的規(guī)定如下:生育順產的為90日,晚育的增加60日;難產的增加15日;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胎,增加15日。產假期間享受生育津貼待遇,生育津貼按月發(fā)放。女職工中晚期產前檢查報銷標準為375元,為產前多次檢查累計報銷額度,不是單次報銷額度。
女職工生育將享受98天產假 青島暫時還未實施
2017-08-03 08:00:01
無憂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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