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市人社局發(fā)布消息稱,本市對欠繳工傷保險費的單位,自3月1日起加收萬分之五的滯納金。
市人社局有關(guān)負責(zé)人強調(diào),按照本市社會保險征繳業(yè)務(wù)流程,每月對上月的各項社會保險費進行收繳,即2月份收取1月份的各項社會保險費,如收繳未到位,2月份會形成欠繳。具體來說,本市自3月1日起開始對欠繳的1月份工傷保險費按日加收萬分之五的滯納金,4月1日起對欠繳的2月份工傷保險費按日加收萬分之五的滯納金,并以此類推。
北京:欠繳工傷保險費的單位將加收滯納金
2017-08-19 08:00:03
無憂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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