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造交通事故騙保11萬余元 被判有期徒刑5年半
假名字、假車禍、連投保的車輛都不是他的,吉林男子王某卻兩次騙保成功,獲索賠金額達11萬余元。當他去年準備到重慶再“大干一場”時露了陷。昨天,王某因涉嫌保險詐騙罪在渝中區(qū)法院受審。
出獄后專業(yè)搞交通索賠
“除了這個,我不會干別的”
王某今年45歲,是吉林省通化市人。2001年時,曾因交通肇事罪,被當地法院判處有期徒刑5年半。
這場牢獄之災給他留下的唯一“財富”就是熟知了交通事故保險索賠流程,2005年出獄后,他覺得這事兒是個生財之道。
“除了這個,我也不會干別的。”王某在庭上承認。他的確也很“專業(yè)”,落網時,他的住處搜出了大量的假印章,以及偽造的理賠所需文件材料等作案工具。
曾騙保兩次獲賠11萬
“兩次都成功了,我有信心在重慶再撈一筆”
檢方指控,2008年6月5日,王某虛構牌照為吉F27966的捷達車向北京某保險公司投保交強險。過了幾個月,他稱該車在同年10月22日于遼寧省新賓縣永陵鎮(zhèn)發(fā)生事故,致“李建中”死亡,成功騙取保險賠償款10萬元。2009年7月2日,王某又化名王榮軒,虛構牌照翼RGA736的捷達車,在另一家保險公司以同樣手段騙得保險金14199.58元。兩次成功的騙保,讓王某“信心倍增”,他準備轉戰(zhàn)重慶再撈上一筆。
用同一假名字向三公司投保
“從來重慶的路上開始,其實我心里就很慌,現在(落網后)反而踏實了”
去年9月29日,王某虛構了吉E24522、黑AAW407和皖AF2359三個車牌的車輛,以“王榮軒”的名義分別向重慶三家保險公司投保了交強險。次月,一家保險公司接到王榮軒電話報案,稱其車牌號為吉E24522的車輛把撞死了人。王某向該保險公司提交了《交通事故認定書》、《交通事故尸體檢驗報告》、《殯遺館遺體火化證明》、《死亡注銷證明》等全套資料。
正當該保險公司理賠時,無意中得知,我市另兩家保險公司也正在處理車主姓名為王榮軒在陜西發(fā)生的事故報案,除了車牌號不一樣,連事發(fā)經過、要求賠償金額都是索賠11萬元。
該保險公司負責人遂打電話到陜西當地的交管部門查詢。對方說,根本沒有發(fā)生過這次事故,更沒有出具過事故認定書。三家保險公司當即報警,去年12月10日,王某歸案。
庭審中,王某表示認罪。“從來重慶的路上開始,其實我心里就很慌,現在反而踏實了。”公訴人認為,王某的行為已經構成保險詐騙罪,將擇日宣判。
奉勸那些想投機取巧的人:
這個騙術并不高明
一個電話就能核實
一旦栽了能判10年以上
“部分保險公司做業(yè)務重量不重質,給騙保者留下了可趁之機。”律師說,“保險公司只要給事發(fā)地交管部門一個電話核實,就能夠戳穿。”根據我國刑法規(guī)定,個人犯保險詐騙罪,數額較大的,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1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jié)的,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并處2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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