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自己和客戶的車輛,刻意制造出“交通事故”,以達到騙取保險公司的理賠款的目的。昨天,蘇州虎丘區(qū)法院對一起特大保險詐騙案做出一審判決,犯罪團伙15名被告人分別被判處6個月到19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最高達7.4萬元,犯罪工具一輛奔馳轎車被沒收。
據(jù)法院審理查明,李鎮(zhèn)沛系蘇州市滄浪區(qū)山海尖汽車修理廠投資人,其與殷紅海、史雋等人單獨或與他人共同預謀,于2004年12月至2006年11月,先后11次用自己的車輛,采用虛構(gòu)車輛事故或故意制造車輛相撞交通事故的手段,騙取保險理賠款。另外,李鎮(zhèn)沛、殷紅海等人還利用客戶送來維修的車輛,采用同樣的手段,騙取保險理賠款共計94筆。
15名被告人在長達3年半的時間內(nèi),共騙取13家保險公司的105筆理賠款,共計詐騙金額達140萬元。法院認為,李鎮(zhèn)沛等人的行為,已分別構(gòu)成保險詐騙罪和詐騙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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