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長:買了意外險孩子就有了保障
“我兒子今年7歲要上小學一年級,作家長的,都希望自己的孩子能高高興興上學,平平安安放學??傻搅藢W校,磕磕碰碰在所難免。而自己又不在孩子身邊,有什么辦法可以給孩子提供保障呢?于是我想到了保險。”
“我一共找了4家保險公司的代理人,他們聽了我的想法后都建議我為孩子購買意外傷害保險。”“在反復比較了保障范圍和保險價格后,我選擇了其中一家保險公司的產品。”
根據保險代理人的介紹,在張女士看來,自己的選擇還是很合適的:20年繳費,年繳保費610元,價格很便宜。保障年齡直到終生,保障時間長;保額10萬元,如果孩子在學校有點什么事,保險金額也非常高。
張女士看來,這份意外傷害保險所包括的保障是非常廣泛的——“孩子在學校發(fā)生了意外,都應該有保障吧。”
少兒意外險:有條件的“廣泛”
意外傷害保險所涵蓋的保障范圍是否真的像張女士想象和期望的那樣廣泛嗎?
答案是否定的。根據各家保險公司的相關條款,目前少兒意外險的保障范圍以死亡和傷殘為主,而有的只保死亡。但在險種名稱上卻有可能都稱為意外傷害保險。因此在投保時,人們一定要看清條款后再決定。不久前小編就曾聽到這樣一個真實的故事:沈陽的一個三口之家,1996年 “六一”兒童節(jié),一位孩子的家長在一位代理人的勸說下為自己的女兒投保了一份少兒意外傷害保險。
“當時那位代理人說得非常動聽,她還帶來了慰問卡。當時她說買這種保險就能給孩子一個全面的保障,出了事情找她……。”于是聽著代理人的介紹,孩子的母親在沒有仔細了解條款的情況下給孩子購買了該險種。幾個月后,孩子因為車禍大面積燒傷,當時為了給孩子治病,夫婦倆四處借錢。最后他們想到了這份保險,于是他們來到了保險公司,可保險公司表示,該險種只保因意外導致的死亡責任,而孩子是因為意外導致傷殘,并不涵蓋在責任范圍內,保險公司不予理賠。
夫婦倆怎么也沒有想到從保險代理人那兒聽到的介紹和保險條款會有這么大的差距。一怒之下,他們將該保險公司告上了法庭。但從法律的角度講,根據條款,保險公司有權不予理賠,但保險代理人的誤導給這個三口之家在災難降臨時,又添了無盡的煩惱。
意外傷害所涵蓋的保障與人們普遍認為的情況有所不同,具體情況要依據條款來決定,即使是保意外傷殘,保險中的意外傷殘和投保人眼中的意外傷殘是有區(qū)別的。也就是說,理賠是有條件的。這一條件主要是保險條款中的“免責條款”。
就意外傷害而言,比如,當一個人遭遇車禍而殘疾時,如果他投過意外險,保險公司會結合他的投保金額和傷殘程度給予相應的賠償。需要注意的是,并非所有的死亡和殘疾情況保險公司都會賠償,保險公司往往會在保單中寫明免責條款。
除了以上情況外,“意外傷害”也并不是一般意義上的意外傷害,例如:自己不小心摔傷了腿,就可以獲得理賠或獲得全部保額的理賠。比如,根據保險公司的相關條款,摔傷了腿,必須要達到什么程度才可以獲得理賠,而理賠的多少要根據傷殘的等級支付保險金。這一點投保人在投保前就應該有一個理性的認識。
標簽: 保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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