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長多擔心孩子出意外,而意外險則能提供相應保障。家長可以選擇針對性強的意外險,最好將燙傷、燒傷、跌落、氣管異物等兒童常見意外的保險責任涵蓋在內。
根據(jù)《保險法》規(guī)定,未成年子女基本不具有勞動能力,且沒有工資收入,因此在確定未成年人的身故保額時,是按照一個人10年的基本生活標準確定的。
多數(shù)地區(qū)的少兒身故保額不超過5萬元,所以友邦的暢游旅行意外險規(guī)定,60天至17周歲的被保險人只能選擇意外傷害保額不超過5萬元的搭配。
而上海、北京、廣州等地少兒身故最高保額10萬元。因此,在為孩子選擇意外險時,應當注意身故保額的限制,超出保額部分無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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