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積金需繳存滿一年以上,持續(xù)繳納,并符合購買、建造、翻建、大修住房等條件下,職工攜帶相關住房公積金提取材料到太原公積金管理中心提取。太原住房公積金提取條件有哪些?申請材料有哪些?其流程是怎樣的?本文將為大家詳細介紹。
太原住房公積金提取條件
住房公積金繳存滿一年以上,持續(xù)繳納住房公積金,并符合以下條件方可提取住房公積金
(1)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離休、退休的;
(3)完全喪失勞動能力,并與單位終止或者解除勞動關系的;
(4)到國外或者港、澳、臺地區(qū)定居的;
(5)調(diào)離本行政區(qū)域的;
(6)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
(7)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的規(guī)定比例的;
(8)非太原戶口,并與單位終止或者解除勞動關系的;
(9)與所在單位終止或者解除勞動關系,住房公積金封存滿3年 仍未重新就業(yè)的;
(10)職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
(11)享受城鎮(zhèn)最低生活保障的;
(12)患有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嚴重困難的;
(13)因見義勇為造成人身傷害的;
(14)單位發(fā)生撤銷、解散、破產(chǎn)情形,無欠繳住房公積金行為的;或者有欠繳住房公積金行為,由清算組織進行清算后按規(guī)定補繳住房公積金的。
在哪些情形下,不得提取住房公積金
(1)住房公積金賬戶被依法查封、凍結(jié)的;
(2)以贈與、繼承等方式取得自住住房房屋所有權的;
(3)小修、中修、維修及裝修自住住房的。
太原住房公積金提取申請材料
一、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
(一)購買商品房:
1、已辦理《房屋所有權證》的(原件及A4紙復印件):
(1)《房屋所有權證》(發(fā)證日期距申請?zhí)崛∪掌诒仨氃?2個月之內(nèi));
(2)首付20%以上的購房發(fā)票(或者收據(jù));
(3)職工有效居民身份證;
(4)專管員證(或者有效居民身份證)(職工本人辦理時不需提供);
(5)結(jié)婚證(或者同一戶口的戶口簿)(配偶方提取本人公積金時提供);
2、未辦理《房屋所有權證》的(原件及A4紙復印件):
(1)《商品房買賣合同》;
(2)經(jīng)當?shù)胤康禺a(chǎn)管理部門出具的備案證明。(備案證明包括加蓋當?shù)胤康禺a(chǎn)管理部門章的《房屋預告登記證明》或者加蓋當?shù)胤康禺a(chǎn)管理部門章的網(wǎng)上備案證明)(備案日期距申請?zhí)崛∪掌诒仨氃?2個月之內(nèi));
(3)首付20%以上的購房發(fā)票(或者收據(jù))。
(4)職工有效居民身份證;
(5)專管員證(或者有效居民身份證)(職工本人辦理時不需提供);
(6)結(jié)婚證(或者同一戶口的戶口簿)(配偶方提取本人公積金時提供)。
(二)購買公有住房(以房改價或者以經(jīng)濟適用房價購買公有住房):
1、已辦理的《房屋所有權證》的(原件及A4紙復印件):
(1)《房屋所有權證》(發(fā)證日期距申請?zhí)崛∪掌诒仨氃?2個月之內(nèi));
(2)購房發(fā)票(或者收據(jù));
(3)職工有效居民身份證;
(4)專管員證(或者有效居民身份證)(職工本人辦理時不需提供);
(5)結(jié)婚證(或者同一戶口的戶口簿)(配偶方提取本人公積金時提供)。
2、未辦理《房屋所有權證》的(原件及A4紙復印件):
(1)房改部門出具的公房出售審批表(審批日期距申請?zhí)崛∪掌诒仨氃?2個月之內(nèi))、花名表;
(2)購房發(fā)票(或者收據(jù));
(3)職工有效居民身份證;
(4)專管員證(或者有效居民身份證)(職工本人辦理時不需提供);
(5)結(jié)婚證(或者同一戶口的戶口簿)(配偶方提取本人公積金時提供)。
(三)購買二手房(原件及A4紙復印件):
(1)所購房屋過戶后的《房屋所有權證》(發(fā)證日期距申請?zhí)崛∪掌诒仨氃?2個月之內(nèi));
(2)太原市存量房買賣合同;
(3)契稅發(fā)票;
(4)職工有效居民身份證;
(5)專管員證(或者有效居民身份證)(職工本人辦理時不需提供);
(6)結(jié)婚證(或者同一戶口的戶口簿)(配偶方提取本人公積金時提供)。
(四)購買本單位集資房(原件及A4紙復印件):
(1)《基建計劃》;
(2)《國有土地使用證》;
(3)《建設工程規(guī)劃許可證》;
(4)《建設工程施工許可證》;
(5)購房合同(或者購房協(xié)議)(簽定日期距申請?zhí)崛∪掌诒仨氃?2個月之內(nèi));
(6)購房發(fā)票(或者收據(jù));
(7)職工有效居民身份證;
(8)專管員證(或者有效居民身份證)(職工本人辦理時不需提供)。
注:職工配偶提取本人公積金時的需提供:
①、以上(1)—(6)項資料A4復印件(加蓋集資單位公章和已辦理提取的分理處的業(yè)務受理章);
②、已辦理提取的分理處的《太原市住房公積金提取申請書》復印件(加蓋集資單位公章和已辦理提取的分理處的業(yè)務受理章);
③、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及A4紙復印件)。
太原住房公積金提取辦理流程
1、職工持相關提取憑證原件,向單位提出提取申請,經(jīng)單位核實后,由專管員完整填寫《太原市住房公積金提取申請書》,并加蓋印鑒;
2、職工(或者專管員)持提取申請書及相關提取憑證原件及復印件,到分中心、分理處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分中心、分理處應當對相關資料進行審核,審核無誤后自受理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nèi),作出準予提取或者不準予提取的決定;
3、經(jīng)審核準予提取的,憑準予提取的申請書,到受委托銀行辦理提取手續(x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