組合保險即我們常說的保險計劃,它們通常由一個主線和一個或幾個附加險組成,除了傳統(tǒng)的保障之外,也兼顧理財功能。哪款組合保險最值得買呢?大家保保險網選取了友邦穩(wěn)贏一生保險計劃、平安福健康保障計劃以及陽光人壽“金祥裕綜合保障計劃”三個組合保險作了對比,其中友邦穩(wěn)贏一生保險計劃和陽光人壽“金祥裕綜合保障計劃”更偏重財富管理,而平安福健康保障計劃則偏重于意外和疾病的保障。三款組合保險的對比具體可見下表。
組合保險產品對比
產品名稱 | 友邦穩(wěn)贏一生保險計劃 | 平安福健康保障計劃 | 陽光人壽“金祥裕綜合保障計劃” |
公司名稱 | 友邦保險 | 平安人壽 | 陽光人壽 |
險種 | 組合保險;理財保險 | 組合保險;理財保險 | 組合保險;理財保險 |
產品組成 | 友邦穩(wěn)贏一生A款兩全保險、友邦附加穩(wěn)贏一生A款終身壽險(投資連結型) 友邦穩(wěn)贏一生B款兩全保險、友邦附加穩(wěn)贏一生B款終身壽險(投資連結型) | 平安平安福終身壽險、平安附加平安福提前給付重大疾病保險、平安附加長期意外傷害保險(2013)、平安附加意外傷害醫(yī)療保險、平安附加豁免保險費重大疾病保險(B,2012) | 金祥裕兩全保險(萬能型)、附加成人萬能重大疾病保險、附加金賬戶終身壽險(萬能型)、附加賬戶式意外傷害保險B款、附加賬戶式意外傷害醫(yī)療保險A/B、附加賬戶式住院費用醫(yī)療保險A/B、附加賬戶式住院津貼醫(yī)療保險 |
保障期限 | 至被保險人105歲 | 終身 | 30年-終身 |
承保年齡 | 0-60周歲 | 18-55周歲 | 18-55周歲 |
繳費方式 | 年交、躉交 | 年交、月交 、季交 、躉交 | 見具體合同 |
產品特色 | 1. 資金安全,堅實穩(wěn)健 2. 生存現(xiàn)金,月月給付 3. 全殘身故,多重保障 4. 滿期給付,恭賀高壽 5. 長期投資,潛力無限 6. 每月定投,步步穩(wěn)贏 7. 多種賬戶,自由選擇 8. 靈活度高,流動性強 | 1. 重疾保障額度高,確診即付重疾金 2. 自駕車意外保障加倍,保障期限更長久 3. 拓展意外傷殘保障范圍至281項,關愛更周全 4. 穩(wěn)定保障伴終身,確定利益抗風險 5. 豁免保障顯關懷 安心無憂享未來 | 1. 健康生活;貼心呵護 2. 高額保障;倍增關懷 3. 收益保底;投資靈活 4. 持續(xù)交費;獎勵多多 |
保障內容 | 1.身故保險金 若身故,我們給付身故保險金:①未滿18歲,按合同現(xiàn)金價值和(已交保費-已給付生存現(xiàn)金)二項金額中的較大者給付保險金。②已滿18歲后65歲前,按合同現(xiàn)金價值、(已交保費的105%-已給付生存現(xiàn)金)、基本保額的200%三項金額中的最大者給付保險金。③65歲后,按合同現(xiàn)金價值、(已交保費的105%-已給付生存現(xiàn)金)、基本保額三項金額中的最大者給付保險金。 2.生存現(xiàn)金 若生存且合同仍有效,我們按約定給付生存現(xiàn)金。 3.全殘失能收入損失保險金 于年滿65歲后的首個保單周年日前全殘并在全殘持續(xù)期內,當給付生存現(xiàn)金時,同時給付全殘失能收入損失保險金。 4.滿期保險金 合同期滿仍生存,我們按基本保額給付滿期金。 5.全殘豁免保險費 若全殘,我們在其全殘持續(xù)期內,自全殘后首個保單周年日開始,豁免應付未付保費并視為已支付。 | 1. 重大疾病保險金:等待期后初次發(fā)生合同約定的重疾,只要確診,我們即付保險金用于治療。 2. 身故保險金:若身故,我們將按合同約定賠償保險金。 3. 意外身故保險金:若因意外導致身故,可獲得最高賠償金。但在駕駛、乘坐非營運私家車或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期間發(fā)生意外事故的,可獲得雙倍基本保額賠付。 4. 意外傷害醫(yī)療保險金:交費期內因意外產生的醫(yī)療費用,按合同約定醫(yī)療費用補償(100元免賠額在社保給付范圍內賠付且不超過其他補償后的余額)。 5. 豁免保險費:等待期結束后,當交保費的人身故或發(fā)生合同約定的全殘、重疾時,可以免交豁免險保險期間內剩余的各期保險費,且被保險人的保單權益仍然有效。 6. 特定輕度重疾保險金:初次患“特定輕度重疾”,我們按照重疾基本保險金額的20%給付“特定輕度重疾保險金”。 | 1.身故保險金:若被保險人身故,我們按身故時的保險金額給付身故保險金,本合同效力終止。 2.持續(xù)交費特別獎金:如果下列條件均符合,自第4保單年度起,我們將發(fā)放持續(xù)交費特別獎金,并計入個人賬戶價值。 (1)本合同生效日起3年內的每一期應交期交保險費,均在保險費約定交納日或其后的60日內交納; (2)以前各期期交保險費已交納,并且當期應交期交保險費在保險費約定交納日或其后的60日內交納。 持續(xù)交費特別獎金等于當期應交期交保險費的2%。 追加保險費和補交的以前各期期交保險費均不享有持續(xù)交費特別獎金。 |
案例設計 | 許先生,35歲,投保友邦穩(wěn)贏一生保險計劃,基本保額10萬。年繳保費2.2980萬,交15年,保障到105歲。許先生可獲得以下保障: 1. 38歲至64歲生存金:7200 2. 65周歲生存金:7.8萬 3. 65至104歲生存金:9000元 4. 滿期生存金:10.1萬 5. 全殘失能收入損失金:19.4萬 6. 2.3萬全殘豁免保險費: 7. 身故保險金:20萬 8. 生存金投連賬戶65歲:77.4萬 9. 生存金投連賬戶85歲:161萬 10. 生存金投連戶105歲:380.7萬 | 張先生,30歲,投保平安福健康保障計劃,年交保費11937 元,20年交(第20年11112元)?;颈n~為:平安平安福終身壽險:30萬;平安附加平安福提前給付重大疾病保險:28萬;平安附加長期意外傷害保險(2013):50萬;平安附加意外傷害醫(yī)療保險(A):5萬;平安附加豁免保險費重大疾病保險(B,2012):10690元。張先生可獲得以下保障: 1.等待期后初次發(fā)生合同約定的45種重疾,確診即付28萬。 2.等待期后初次發(fā)生合同約定的“特定輕度重疾”,且確診28日后仍生存的,按照重疾基本保險金額的20%(即5.6萬)給付“特定輕度重疾保險金”,且不影響重大疾病保障的給付。 3.保障最高達100萬,意外保障責任延長至70歲。此外,交費期內因意外產生的醫(yī)療費用,每年可獲得最高5萬元的醫(yī)療費用保障(100元免賠額在社保給付范圍內賠付且不超過其他補償后的余額)。 4.若張先生一生中未發(fā)生合同約定的重疾,身故時保險公司將根據當時的主險基本保額作為理賠金全額支付給保險合同受益人,確定的保單利益。 5.張先生妻子身故、等待期后發(fā)生合同約定的全殘、重疾,或張先生等待期后發(fā)生合同約定的重疾,可以免交豁免險保險期間內剩余的各期保險費,且被保險人張先生的保單權益仍然有效。 | 艾先生,30周歲,選擇“金祥裕綜合保障計劃”,每年繳費1萬元,共繳10年。根據自己的保障需求,艾先生選擇了較為全面的保障方案,包含身價保障20萬元、重疾保障10萬元、輕癥保障2萬元、意外保障10萬元、意外醫(yī)療1萬元、住院醫(yī)療5份、住院津貼5份。艾先生在享有全面保障的同時,理財賬戶不斷穩(wěn)健增值,按中檔利益演示計算,他60周歲時賬戶價值19.4萬元,70歲時26.7萬元,80歲時35.8萬元,可按需隨時領取,或轉換成年金,安享老年品質人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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