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今年3月末,共計141家保險公司發(fā)布了2016年第四季度償付能力報告,平均綜合償付能力充足率為382.5%,平均核心償付能力充足率為373%,幸福人壽瑞泰人壽天安人壽償付能力悉數(shù)落入后十。
其中,已發(fā)布報告的壽險公司有67家,平均綜合償付能力充足率、平均核心償付能力充足率分別為242.32%、230.18%。以此為樣本,以四季度末綜合償付能力充足率為排名指標,標點財經(jīng)研究院聯(lián)合《投資時報》推出《壽險公司償付能力榜》。
研究結(jié)果顯示,排名前十的壽險公司分別為渤海人壽、中華人壽、華匯人壽、太保安聯(lián)健康、國聯(lián)人壽、友邦、光大永明、民生人壽、東吳人壽和泰康;而后十位分別為中法人壽、新光海航、幸福人壽、瑞泰人壽、恒大人壽、前海人壽、和諧健康、富德生命人壽、中韓人壽和天安人壽。其中,中法人壽和新光海航不達標。有49家壽險公司的綜合償付能力充足率較第三季度出現(xiàn)下滑,占比超過七成。從風(fēng)險綜合評級來看,至2016年三季度末,評級為A類的有30家,而D類有兩家,分別為新光海航、中融人壽。有8家公司的評級較前一季度出現(xiàn)下調(diào)。
兩家公司不達標
根據(jù)《保險公司償付能力監(jiān)管規(guī)則(1-17號)》的規(guī)定,保險集團的償付能力應(yīng)當(dāng)符合以下要求:核心償付能力充足率不低于 50%,核心償付能力充足率等于保險集團的核心資本與最低資本的比率;綜合償付能力充足率不低于 100%,綜合償付能力充足率等于保險集團的實際資本與最低資本的比率。
數(shù)據(jù)顯示,67家已發(fā)布2016年第四季度償付能力報告的壽險公司,其綜合償付能力充足率平均為242.32%,中位數(shù)為215%。綜合償付能力充足率超過300%的公司有16家,成立于2014年12月的渤海人壽以773.72%位居榜首,中華人壽以749.5%排名第二,華匯人壽以615.82%居于第三。
綜合償付能力充足率位于200%-300%之間的有20家,包括英大人壽、太保壽、陽光人壽、招商信諾等,占比約三成。在100%-200%之間的共計29家,其中恒大人壽、瑞泰人壽和幸福人壽的綜合償付能力充足率分別為109.68%、108.31%、105.71%,盡管達到了監(jiān)管要求,但已十分逼近紅線。不達標的公司則有兩家,中法人壽以-140.31%居于榜尾,新光海航的綜合償付能力充足率同樣為負,為-116.45%。
從核心償付能力充足率來看,67家壽險公司平均為230.18%,中位數(shù)為198.57%。高于300%的同樣有16家,前六位與綜合償付能力充足率排名一致,第七至十位分別為東吳人壽、泰康、復(fù)星保德信和光大永明。介于200%-300%之間的有17家,100%-200%之間的有26家,100%以下的有8家。其中中法人壽、新光海航的核心償付能力依然低于0%,而前海人壽、幸福人壽在50%-60%之間,離監(jiān)管紅線一步之遙。中法人壽目前注冊資本為2億元,擬新增注冊資本13億元,現(xiàn)有股東鴻商產(chǎn)業(yè)控股集團有限公司、北京人濟九鼎資產(chǎn)管理有限公司將參與此次增資,法國國家人壽保險公司將不參與增資,增資后償付能力不足的問題有望得到改善。
標點財經(jīng)研究員注意到,綜合償付能力充足率低于200%的壽險公司中,有不少是萬能險銷售較激進的險企。如中融人壽、恒大人壽、前海人壽、瑞泰人壽、華夏人壽,2016年保戶投資款新增交費(主要為萬能險)在規(guī)模保費中的占比均超過75%,四季度末綜合償付能力充足率均低于135%。在“償二代”下,萬能險業(yè)務(wù)對保險公司的償付能力消耗較大。
超七成公司償付能力下降
具體來看,四季度末綜合償付能力充足率低于三季度末的壽險公司有49家,占比達到73.13%。有5家公司下降超過100個百分點,包括長生人壽、中華人壽、德華安顧、華匯人壽和太保安聯(lián)健康,其中德華安顧由三季度末的393.30%銳降至四季度末的198.57%。下降50個百分點以上的還有11家,包括中韓人壽、民生人壽、合眾人壽、恒大人壽、復(fù)星保德信、君龍人壽、工銀安盛、利安人壽、匯豐人壽、中英人壽和吉祥人壽。
在排名前十的公司中,除了排名第一的渤海人壽和第九的東吳人壽外,其余8家公司的綜合償付能力充足率均出現(xiàn)下滑。而排在后十位的公司中,除了富德生命人壽以及和諧健康外,其余公司亦均呈下滑趨勢。其中,不達標的中法人壽和新光海航,三季度末的綜合償付能力充足率已為負數(shù),四季度進一步惡化,分別下降近12個百分點、46.6個百分點。
18家公司的綜合償付能力充足率較三季度末上升,渤海人壽、中融人壽和東吳人壽的上升幅度均超過100個百分點。其中,中融人壽三季度末的償付能力并不達標,綜合償付能力充足率為-41.91%。2016年11月中融人壽完成增資40億元,到了四季度末綜合償付能力充足率升至131.30%,提高超過173個百分點,償付能力重新達標。
8公司風(fēng)險評級下調(diào)
在保險公司2016年第四季度償付能力報告中,披露了三季度的風(fēng)險綜合評級。其中,風(fēng)險最低的A類評級有30家,包括太保壽、東吳人壽、民生人壽、泰康等,占比約45%;B類有32家,包括前海人壽、華夏人壽、安邦人壽等,占比近48%;風(fēng)險較高的C類和D類各兩家,包括C類公司中法人壽和長城人壽、D類公司中融人壽和新光海航。新光海航表示,在保監(jiān)會2016年第2季度、第3季度監(jiān)管評價中均被評定為D類保險公司,主要原因及風(fēng)險點集中在“償付能力充足率不達標”。
有8家壽險公司的風(fēng)險綜合評級出現(xiàn)下調(diào)。其中,珠江人壽、恒安標準、天安人壽、信泰人壽、吉祥人壽、英大人壽的評級均由A類下調(diào)至B類,中法人壽和長城人壽則由B類下調(diào)至C類。
相比之下,評級上調(diào)的公司數(shù)量更多,達到16家。包括中宏人壽、中德安聯(lián)、華泰人壽、恒大人壽等,均由B類上調(diào)至A類。
壽險公司償付能力總體水平呈下降趨勢。從已發(fā)布四季度償付能力報告的67家公司來看,不管是核心償付能力充足率還是綜合償付能力充足率,平均值及中位數(shù)均低于三季度末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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