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今年來,電動自行車已逐漸成為道路交通結構的重要組成部分,但又因其在生產、銷售、行駛等方面缺乏有效監(jiān)管,容易造成交通秩序混亂乃至交通事故。近日,全國人大代表夏玉發(fā)提出建議,要將電動自行車生產和銷售納入監(jiān)管,并要求電動自行車購買交強險、駕駛人員取得相應駕駛資格。
夏玉發(fā)以池州為例,列舉了一組數據:2015年,發(fā)生適用簡易程序處理的道路交通事故12068起,涉及電動自行車4828起,占總數的40%。到2016年,13132起適用簡易程序處理的事故中,涉及電動自行車6177起,占到總數的47%。
“有些電動自行車車速達60km/h。駕駛人員缺乏安全常識和駕駛技能,遇到緊急情況心慌手亂,極易發(fā)生交通事故?!毕挠癜l(fā)說。
為規(guī)范電動自行車市場,夏玉發(fā)建議,國家應盡快規(guī)范各類電動自行車生產標準,加強對生產企業(yè)、銷售市場的監(jiān)管。對不服從監(jiān)管的企業(yè),可按生產、銷售偽劣產品追究刑事責任。同時,電動自行車要購買車輛強制保險、駕駛人員要取得駕駛證。具體來說,最高時速40km/h以上的兩輪、三輪電動自行車應取得駕駛兩輪、三輪摩托車資格,駕駛四輪電動自行車應取得駕駛小型機動車資格。上述車輛上路前應購買車輛強制保險,否則交警可以扣留其車輛。
夏玉發(fā)還建議,電動自行車必須統(tǒng)一發(fā)放車牌號,參照機動車進行管理。
無憂保提示:全國人大代表夏玉發(fā)表示電動自行車要購買車強險并且車主要獲取駕駛資格,這主要是為了減少道路交通事故。據了解,2016年適用簡易程序處理的事故中,有近一半都是電動自行車引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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