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為了吸引更多外國人士來法居住,法國政府近年不斷完善移民政策。據悉,2016年,法國移民新政策出臺,沿用至2017年,其中不僅設立多年期居留證,還對不能申請居留的4種情況做出具體說明,包括家庭團聚中涉及人口買賣的受害者或證人等。
設立多年期居留證
外國人領取一年期居留證后,可獲兩年到4年期居留證。條件是必須證明自己努力融入,認真參加國家規(guī)定的各種培訓課,特別是語言課。假如某個外國人對公共治安構成威脅,其居留證可以被撤銷。外國人領取多年期居留證后,可申請10年長期居留證,條件是達到法語A2級水平(能夠看懂簡單的文章)。法籍孩子的父母、法國人的配偶3年之后可以理所當然地獲得長居。持有“退休者居留證”的年邁移民也可以得到長居。
4種情況不能申請居留
一般而言,持有一年居留卡的外國人,包括學生、工薪者、家庭團聚者、符合一定條件的難民、病居持有者等,今后在更新居留時,可以申請多年居留。非歐盟國移民若能證明與法國建立了緊密的個人或家庭聯(lián)系,也可申請。但在4種情況下,一年居留卡持有者不享受申請多年居留的權利,包括:探訪者居留、實習生居留、通過CDD(定期合同)轉的工作居留、家庭團聚中涉及人口買賣的受害者或證人。
無憂保提示:法國移民政策指出,外國人士在成功申請一年期居留證后,還可獲得多年期居留證,但需滿足有一定的語言能力等條件。不過,并非所有情況都可申請多年居留,其中探訪者居留、實習生居留、通過CDD轉的工作居留等被排除在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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