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為了進一步分散用人單位風險,達州市政府出臺工傷保險新條例。該條例指出,自2016年1月1日起達州工傷保險對工傷人員的傷殘津貼、生活護理費和供養(yǎng)親屬撫恤金將進行調整。積極保障職工利益,緩解企業(yè)單位的用人成本。
根據四川省人社廳、省財政廳《關于2016年調整工傷人員相關待遇的通知》(川人社發(fā)〔2016〕21號)精神,達州市從2016年1月1日起調整工傷人員傷殘津貼、生活護理費和供養(yǎng)親屬撫恤金,本次符合調整待遇人員共計1298人,發(fā)放調待資金33.83萬元。其中由養(yǎng)老保險基金支付的工殘退休人員調待22.54萬元,在4月底前已發(fā)放到位。達州市對工殘退休人員進行待遇補差及其他類別的工傷人員調待工作,涉及金額11.29萬元,新調增的待遇將于2016年8月底前發(fā)放到位。
本次工傷保險待遇調整的對象是2015年12月31日前按月領取傷殘津貼、生活護理費、供養(yǎng)親屬撫恤金的人員,以及按月享受致殘補助費的工傷人員,但不包含2015年12月31日前已經死亡和按有關規(guī)定一次性領取長期待遇終止工傷保險關系的工傷人員。
據悉,此次調整的具體標準為:傷殘1-4級工傷人員,每月增加傷殘津貼300元;傷殘5-6級工傷人員,每月增加235元;享受生活護理費待遇的工傷人員,其生活護理費暫按原規(guī)定標準領取,待2014年職工月平均工資頒布后,按照生活完全、大部分、部分不能自理3個等級,按2014年統(tǒng)籌地區(qū)職工月平均工資的50℅、40℅、30℅執(zhí)行;享受供養(yǎng)親屬撫恤金的工亡人員供養(yǎng)親屬,每月增加供養(yǎng)親屬撫恤金130元;按月享受致殘補助費的基本喪失勞動能力的原臨時工工傷人員,每月致殘補助費調整為1800元。
無憂保提示:2016年達州工傷保險條例進行了三方面的調整,在補助金方面的具體調整為傷殘1-4級工傷人員,每月增加傷殘津貼300元;傷殘5-6級工傷人員,每月增加235元;對原臨時工工傷人員,每月致殘補助費調整為18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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