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jù)東南網(wǎng)最新報道,2016年7月10日下午5點30分許,在324國道云霄縣火田鎮(zhèn)后埔村路段發(fā)生了一起拼車回家遭遇車禍的交通意外事故。據(jù)了解,事故車輛在從漳州往云霄方向行駛的過程中與一輛相向而行的大掛車發(fā)生碰撞,車上5名乘客當場身亡,1名司機身受重傷。而這5名死者均為云霄莆美鎮(zhèn)益寶山村人,事發(fā)前他們分別到漳州市區(qū)游玩,前天傍晚一起拼車回家,未料遭遇車禍,兩個家庭瞬間破碎。
目前,相關部門正在調查這起拼車回家遭遇車禍事故的原委,而事故原有一經查清,肇事方需要對本起交通意外事故所帶來的慘重損失負責賠償。
其實在私家車隊伍不斷龐大的當下,拼車出行開始成為一種環(huán)保和時尚的出行方式,不過這里無憂保網(wǎng)也要友情提醒大家,拼車出行固然經濟環(huán)保,但是一旦發(fā)生交通意外事故,這個后果該由誰來承擔往往會存在頗多的爭議,如果處理不好雙方還會鬧上法庭。但如果車主事先為愛車買對了車險,那么在拼車過程中若不幸發(fā)生交通意外事故,相應的賠償損失則可以通過這份車險來進行轉移,進而確保傷者能第一時間得到救治,肇事司機也可以通過這份車險來轉嫁第三者賠償責任風險,盡可能的降低拼車意外所致的經濟損失。
那么拼車車主該買哪些車險才能更好的抵御拼車期間可能會發(fā)生的財務風險呢?交強險、第三者責任險以及車上人員責任險(乘客險)對拼車很有用。
1、交強險和第三者責任險
在拼車關系中,一般情況下搭車人都屬于“本車人員”的范疇,因此無法通過強制險和第三者責任險得到賠償。但是,當所拼車輛與其他車輛發(fā)生交通事故時,搭車人所受的損害就屬于其他車輛投保的強制險或第三者險的承保范圍,因此能否得到賠償以及得到多少賠償要取決于對方車輛的保險情況。
2、車上人員責任險(乘客險)
車上人員責任險,又稱乘客險或座位險,是車險附加條款之一,在性質上屬于商業(yè)險。它針對的就是車內乘客發(fā)生的意外傷害。該保險的優(yōu)點是:不指定具體乘員,只要車上乘客發(fā)生人身傷亡都負責賠償。這對于保障拼車雙方的利益是最適合不過的。但要注意的是,由于所有私家車都是以非營運車輛身份參加保險,在有償拼車情況下,保險公司可能會將收取對價的行為認為非法營運而不予理賠。就拿上文提及的拼車回家遭遇車禍案例來說,如果小車車主事先為愛車上了乘客險,那么在這起交通意外事故中,車上5名乘客不幸身故所致的賠償風險就可以通過這份保險來進行轉移。
3、短期意外保險
車上人員責任險是車主購買的,由于是否購買取決于車主,而且這份保險的賠償金額比較低,因此,為更好地保障自己的利益,搭車人還可以在拼車期開始前自行購買一份短期意外保險,該種保險的保險期限靈活,搭車人可以自行選擇較為合適的期限。
標簽: 車禍

聲明:本站原創(chuàng)文章所有權歸無憂保所有,轉載務必注明來源;
轉載文章僅代表原作者觀點,不代表本站立場;如有侵權、違規(guī),請聯(lián)系qq:10704910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