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隨著我國經濟的迅速發(fā)展,保險行業(yè)的發(fā)展也是越來越好。買保險的人也是越來越多,但就買什么保險和如何買保險的這個問題有些消費者還是不太了解于是近日,中國保險行業(yè)協(xié)會(以下簡稱“中保協(xié)”)召開分紅險消費者提示研討會,圍繞保險消費者投訴較多的分紅險進行了專題研討。與會人士建議,還應建立保單電話回訪等消費者權益保護性措施的行業(yè)標準,并對廣大保險從業(yè)人員進行系統(tǒng)性的行業(yè)培訓,提升維護消費者合法權益的意識和水平。
對于眾多投保人購買分紅險“被騙”的個別案例,中保協(xié)也進行了權威解讀,為投保人掀開分紅險的“神秘面紗”。
透視分紅險
中保協(xié)提醒投保人,按照4月起實施的新規(guī),誤買保險可在15天內“反悔”。此外,在保險合同訂立后前兩三年退保,將面臨較大損失。
案例重現1:
投資保險被套10年,110歲才受益?
兩三年前,曹女士購買了一款年金保險。按保險員的說法,該款分紅型人身保險的收益比銀行存款高出6、7倍。保險員表示,該產品至少全額存滿2年,最多存10年,從第三年度開始,購買者的存款額度可以等比例下降。曹女士一家覺得,兩年時間不算長,且收益甚高,于是購買了該保險產品。然而,第二年,保險公司寄來的繳費通知單卻寫著繳費期十年,要想受益則要等到遙遠的2052年。曹女士提出質疑,本來三年要取出來,卻發(fā)現一定要存滿十年,且錢想要拿出來需要40年,那時候的自己已110歲。
權威解讀
滿期日和受益為兩個概念
理財產品“變臉”保險,受益卻要等到110歲?對此,中保協(xié)認為這樣的理解有些偏頗。保險合同一般在投保正常受理后一周內送達客戶手中,合同首頁明確保單繳費年限為10年。同時,客服回訪電話直接說明了“分十年繳費”。因此,客戶有多種渠道了解繳費年限的問題。
中保協(xié)對保險合同中的“2052”也給出解釋,“2052年”指產品的滿期日(被保險人滿81周歲),如果到滿期日,被保險人仍生存,則保險公司給付已交保費,且每年都會有相應的生存保險金給付。而在滿期日之前,被保險人60歲前保險公司每年給付5.5%有效保額,60歲至81歲保險公司每年給付10%有效保額,并不是2052年方可受益。
對于誤買保險的投保人,中保協(xié)提示,投保人可在15天內“反悔”。保監(jiān)會發(fā)布并于2014年4月1日起實施的《關于進一步規(guī)范商業(yè)銀行代理保險業(yè)務銷售行為的通知》規(guī)定, 銀行保險的猶豫期延長到了15天。即消費者在15天內均可無條件提出解除保險合同,只需支付10元的保單工本費外。同時,投保人在保險合同訂立后前兩三年退保,將面臨較大損失。
案例重現2:
收益低于銀行定存,保障理財難兩全?
在上海曹女士富貴花保險合同里,每年保費19943,需10年繳費,保險金額卻只有37000元,被保險人意外身故或全殘,保險金為:投保人實際繳納的保險費和紅利對應的現金價值,這意味著除了自己繳納的保險費外,只有一筆看不見的紅利。如果沒有身故或全殘,也只是基本保額和累計紅利保額之和的5.5%,比投保人保費的總額存銀行定期存款的收益也要低。
權威解讀
應正確認識年金保險
是否真如上述案例所說,分紅險既沒有多大的保障也沒有多高的收益?中保協(xié)提出,曹女士所購買的是一款年金保險,而年金保險是指,在被保險人生存期間,保險人按照合同約定的金額、方式,在約定的期限內,有規(guī)則的、定期的向被保險人給付保險金的保險。年金保險為被保險人因壽命過長而不能依靠自己收入維持生活提供了經濟保障。該類產品與意外險、重疾險等保障類產品的功能不同,更與銀行的定期存款收益無可比性。條款中載明的被保險人意外身故或全殘,保險金與生存金,滿期金、豁免保費、萬能賬戶價值等均為保險責任的組成部分。
中保協(xié)提醒消費者,保險相對流動性很強的銀行存款等短期資產,更是一種著眼長期的資產規(guī)劃,要以長遠人生規(guī)劃為出發(fā)點。同時,要盡量脫離對保險條款的“天書”印象,重點看清楚保險責任、責任免除、繳費條件、保險期間這幾個關鍵部分。
無憂保提示:消費者對于分紅險的不了解和錯誤理解經過上面的專題研究相信會有所改善。消費者要正確的去理解保險,將會對保險有一個新的認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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