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住房公積金是國家為居民提供住房保障的基金,它能夠減輕居民的購房壓力。為了幫助百姓解決住房難的問題,近期,宜昌對住房公積金的有關政策進行了調整。據(jù)悉,在宜昌目前尚無自有住房的百姓,可以提取住房公積金支付房租了。從本月起,繳存職工可按年提取住房公積金支付房租。
根據(jù)宜昌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公布的最新調整政策,繳存職工及配偶在繳存地無自有住房,經(jīng)公積金中心核實,可以按年一次性提取職工本人和配偶住房公積金支付房租。提取額度每年合計不超過12000元。
據(jù)了解,對租住商品住房的,每次提取額度按租房面積乘以8(元/㎡)乘以12(月)計算,同時不超過12個月已支付的房租金額。租住住房面積大于我市規(guī)定的普通住房面積(144㎡以下)的,按144㎡確定。租住公共租賃住房的,按照當年實際支出的房租全額提取。
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提醒,租賃期內每年提取一次,夫妻雙方應一次性集中辦理提取手續(xù),每次提取時間須間隔一年。單身證明有效期為開出之日起一個月內。
無憂保提示:宜昌住房公積金的最新政策,有利于幫助百姓解決住房難題。住房公積金可以用來支付房租,這切實保障了百姓的合法權益,有利于帶動住房公積金的進一步發(fā)展,有利于促進社保的發(fā)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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