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近段時間,一提到食品安全問題,食責險也會同時被涉及到,國家已經明確鼓勵食品生產經營企業(yè)參加食品安全責任保險,但是食責險看似給消費者和食品經營者帶來了保障,實際增加了成本,而成本又會被轉嫁給消費者,企業(yè)會更加沒有責任心,食責險完全推行和適應市場還急需法律配套。
今年6月15日到7月2日,被確定為2015年全國食品安全宣傳周。今年食品安全宣傳周的主題是“尚德守法,全面提升食品安全法治化水平”。
事實上,對于食品安全,今年在法律與政策層面不斷有新動作出現,而食品安全責任保險成為了頻繁出現的關鍵詞:4月24日,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通過新《食品安全法》,其中明確提出“國家鼓勵食品生產經營企業(yè)參加食品安全責任保險”;2月3日,國務院食品安全辦、食品藥品監(jiān)管總局和保監(jiān)會也共同發(fā)布了《關于開展食品安全責任保險試點工作的指導意見》。
食責險近年來發(fā)展迅速,在江蘇、山東等地普遍開花。但在今年兩會期間,娃哈哈集團董事長宗慶后關于“食責險不可取,實際增加了成本,而成本又會被轉嫁給消費者,企業(yè)會更加沒有責任心”的言論,引起了社會的普遍關注。
食責險可取不可取
宗慶后說,2013年10月,國家對外發(fā)布《食品安全法(修訂草案送審稿)公眾征求意見稿》時,第一次了解到食責險。
在接受《中國保險報》筆者采訪時,宗慶后重申了之前“食責險不可取”的觀點?!?a href="http://www.kcuv.cn/shebaozhengce/1988135/">保險公司賣保險只是為了賺錢,是當下不少食品和餐飲企業(yè)對于食責險的感受。實際上,企業(yè)投保后,反而沒有責任心了, 因為出了事故,反正有保險公司理賠,不會真正去重視食品安全?!彼f。
北京小吃名店慶豐包子鋪的做法有所不同。營銷策劃主管陳川告訴筆者,慶豐包子鋪在2008年前后就投保了相關的責任險,對于新開張加盟店,雖然不會將投保責任險強制寫入合同中,但都會建議他們投保,“基本上加盟商都愿意投保,畢竟費用不多,一年的保費大概幾千元錢”。
中央財經大學保險學院教授許飛瓊認為,投保責任險并不意味著產品價格的提高?!霸谑袌鎏幱诔浞指偁幍臓顟B(tài)下,企業(yè)是很難將增加的保費這一成本轉移到消費者身上的,相反會使企業(yè)更加注重食品的質量,以提高自身的聲譽,并采用薄利多銷的方式提高市場占有率?!彼硎?,在保險業(yè)發(fā)達國家,保費支出是企業(yè)進行商品生產的經常性行為。
許飛瓊稱,保險費率的作用對于企業(yè)內控會起到至關重要的作用。保險費率隨安全管理質量高低而上下浮動的機制,會倒逼投保企業(yè)主動提升安全管理水平,積極防范安全風險。換言之,保費的固定支出將確保不出現諸如“三鹿奶粉”食品事故時企業(yè)可能面臨的倒閉危機或其他財務的波動性,會促使企業(yè)更重視安全管理,獲得投保資格或低價位的保險保障”。
中國人民大學保險學院副教授張俊巖也稱,保險公司在承保時有一定的額度,并不是出了事故就全部歸保險公司承擔。
作為商業(yè)保險機構,通用再保險上海分公司責任險專業(yè)承保人王民稱,對于保險的關注,不能夠僅僅聚焦在賠付環(huán)節(jié),事實上保費包括了風險管理費用,相比專門的風險管理基金,是一種經濟的風險管理手段?!氨kU企業(yè)可以通過與第三方風險管理機構(比如召回或風險評估機構),事前對投保企業(yè)進行風險查勘,并提供專業(yè)意見;在事中通過培訓和風險監(jiān)控實現外部督促。如果發(fā)生事故也能補償保險金?!蓖趺裾f。
法律條款是否符合市場現狀
陳川在談到慶豐包子鋪投保相關的責任險時表示,責任險讓慶豐規(guī)避了風險?!拔覀?0%到50%的消費者都在50歲以上,如果消費者在慶豐的店鋪內發(fā)生了事故,相關費用由慶豐承擔的話,巨大的賠償金額很有可能讓店鋪陷入惡性循環(huán),經營業(yè)績受到拖累,并且影響慶豐的品牌形象。另外,責任險也讓我們避免了發(fā)生糾紛時權責不明的情況。”陳川說。
然而,多數企業(yè)對于食責險的態(tài)度與慶豐包子不太一樣。王民告訴筆者,目前市場上,大企業(yè)財大氣粗,食責險的保費只是九牛一毛;但對于中小企業(yè)而言,食責險的負擔則太重。但總體來講,企業(yè)的風險意識還不夠。
市場還需要培育。由于官方統(tǒng)計口徑沒有將其單列為一個險種,食責險目前歸屬在產品責任險項下,這也變相表明食責險的規(guī)模還很小。王民稱,樂觀估計,整個市場保費規(guī)模1000萬-2000萬元。
如何培育?需要怎樣的配套?多位受訪者表示,政策法規(guī)至關重要。目前的《征求意見稿》更多是指導性意見,如何細化推行,仍需要相關政府部門和市場的測試與檢驗。
張俊巖贊成需要強化法律的作用。他認為,責任險是需要很多方面的條件配合的,“責任險并不是法律”。王民則認為,食責險的推行需要地方人大立法強制實施,類似于環(huán)責險,“否則只是雷聲大、雨點小”。
許飛瓊對于法律的作用進行了進一步的解釋?!笆池熾U的發(fā)展,取決于法律責任的歸責原則。在一般過失責任下,違法成本低、守法成本高,幾乎無法律風險可言,因此,至今食責險的難以推廣或認知度不高是可想而知的?!彼妹绹鳛閰⒄者M行了類比:美國采用嚴格責任的歸責原則,企業(yè)的法律風險倍增,其必然會依賴食品責任保險來對沖風險。
中倫律師事務所律師唐周俊對《食品安全法》和之前《征求意見稿》中的一些條款進行了解讀。之前的《征求意見稿》將“食源性疾病”界定為“食品中致病因素進入人體引起的感染性、中毒性等疾病”,而新通過的《食品安全法》中對此并沒有具體解釋。唐周俊指出,“食源性疾病”需要更加明確的界定。對于一些因為食物引起的疾患,若癥狀即時出現還能夠比較明確地界定責任,但對于一些由于長期食用某類食物導致的慢性疾病,將很難明確權責。比如食用溫度過高的食物導致與食道相關的疾病,或攝入過多的鹽分導致高血壓和腎臟疾病,目前條款的權責界定仍然模糊。
對于《指導意見》中劃定的責任范圍中的“第三方人身傷亡或者財產損失”,唐周俊認為,以交強險來類比,食責險一樣會涉及民事侵權案件。在《最高人民法院關于確定民事侵權精神損害賠償責任若干問題的解釋》中,對精神損失和懲罰性賠償在相關民事案件中的處理有明確解釋。食責險的責任范圍也理應涵蓋這兩方面。
對于目前相關案件的訴訟流程和成本,唐周俊表示,在目前的法律條款下,食品安全侵權案件被侵權方需要證明責任的話,需要的時間和金錢成本都較高。要確定商家有過錯、存在產品嚴格責任,需要舉證3個方面:一是被侵權人是否受到人身或財產方面的損害;二是相關損害與被侵權人食用食物相關;三是食物是由責任商家生產——對于普通消費者而言,舉證以上3點很不容易。
政府應扮演什么角色
《食品安全法》中提出,要建立食品安全風險評估制度。對此,王民指出了建設風險評估制度的意義,“目前食責險的開展有一個主要的問題是行業(yè)歷史數據缺乏,很多企業(yè)不參保,市場也不夠規(guī)范,沒有一個數據平臺可以便于進行風險管理?!痹诿绹?,保險行業(yè)機構Insurance Service Office搭建并開放數據平臺,以供險企有便捷且權威的渠道對不同風險進行多方位評估。在中國目前社會發(fā)展階段,需要政府引導保險行業(yè)協(xié)會或者相關的大數據公司來做這個工作,僅僅依靠商業(yè)保險公司自己的力量是遠遠不夠的。
不僅是食責險,保險行業(yè)中整個責任險市場目前依然處于早期發(fā)展階段,政府應該如何幫助一個新興行業(yè)既培育市場但又不過度干預市場,一直是輿論討論的焦點。
許飛瓊對筆者表示,對政府而言,應該樹立正確的責任保險制度建設觀念,認識到責任保險制度在責任事故損失補償機制乃至整個社會安全管理體系中承擔責任的必要性和重要性。政府必須摒棄過去只重視責任事故發(fā)生后救濟的做法,將更多的法律風險防治、法律責任事故損失補償及事故后的恢復重建工作,通過市場機制交由保險公司來運行。
在近年的食品安全事件中,相關機構的監(jiān)管能力與效率受到普遍質疑。社會科學研究理事會在去年發(fā)布的報告《中國的食品安全:問題、監(jiān)管和相關研究》中指出,在監(jiān)管方面,監(jiān)管機構本身存在監(jiān)管范圍有限、權責不明且執(zhí)行能力不均衡的問題——當然,食品相關產業(yè)結構不斷地快速變化和不同地區(qū)不同的行業(yè)特點,也給監(jiān)管機構帶來了很大挑戰(zhàn)。
唐周俊認為,商業(yè)責任保險在食品安全管理中有重要作用,但最重要的依然是政府機構的監(jiān)管,與食品安全相關的《侵權責任法》應該作為最后的保障。在目前我國的社會發(fā)展水平下,期望企業(yè)很快提升責任意識和道德水準不太現實,所以現階段監(jiān)管是最重要的。監(jiān)管部門應該更主動地發(fā)揮作用。
無憂保提示:食責險目前歸屬在產品責任險項下,這也變相表明食責險的規(guī)模還很小,還需要繼續(xù)擴大規(guī)模,但是食責險的擴大還是需要政府的相關法律的配套,對政府而言,應該樹立正確的責任保險制度建設觀念,認識到責任保險制度在責任事故損失補償機制乃至整個社會安全管理體系中承擔責任的必要性和重要性。
標簽:

聲明:本站原創(chuàng)文章所有權歸無憂保所有,轉載務必注明來源;
轉載文章僅代表原作者觀點,不代表本站立場;如有侵權、違規(guī),請聯系qq:10704910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