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參加社會保險可以享受多方面的保障,職工的社會保險是由用人單位為其辦理并繳納費用的。為了杜絕用人單位不給員工繳納社保,新社保法規(guī)定,社保繳費可從銀行直接扣錢。
新法實施后企業(yè)欠繳 社保有權直接從銀行扣錢
單位少買社保,對于利益最容易受損的高薪階層來說,向社保部門投訴可能導致丟飯碗,而且投訴的作用也不大,因此為了保飯碗也只好睜只眼閉只眼。
職工陳某告訴媒體人,“我每月稅后收入至少八九千元,社保也就幾百塊,我總不能為了這幾百塊跟單位撕破臉,不要這份工了吧?每年幾百萬大學生出來,你不做大把人等著做。”陳斌已經不把養(yǎng)老的希望寄托于社保,而是轉為股市和樓市的投資,“多賺套房,老了當包租公,靠租金養(yǎng)老。”
不交足就“罰到你怕”
但明年7月1日《社會保險法》(下稱“社保法”)實施后,企業(yè)將面臨嚴厲的處罰,社保部門的權力也相應加大。同時,勞動者投訴時也能保證不暴露身份,無需擔心為“魚死網(wǎng)破”。
據(jù)了解,社保法規(guī)定,用人單位未按時足額繳納社保的,由社會保險費征收機構責令限期繳納或補足,并自欠繳之日起,按日加收萬分之五的滯納金;
逾期仍不繳納的,由有關行政部門處以欠繳數(shù)額1~3倍的罰款。例如,一個100人的企業(yè),給每個職工每月少繳納100元社保,欠繳1年,除了要補交12萬元社保外,還可能被判罰36萬元,并交滯納金。
社保部門有權直接扣錢
如果企業(yè)一直耍賴不交,社保機關可以到該單位銀行賬戶,直接劃走應當繳納的費用,還可以申請法院扣押、查封、拍賣用人單位的財產用以抵繳社會保險費,對違規(guī)企業(yè)的處理更有力、迅速。
投訴可保身份不暴露
同時,勞動者向社保部門投訴時,可以選擇實名或匿名投訴,即使是實名投訴,也可要求社保部門查處單位時,不暴露自己的身份,“憲法、民法都已經規(guī)定行政機關有保護舉報人的義務。”肖勝方律師說。
除了可以像目前這樣向社保部門投訴外,社保法實施后,社保爭議將納入勞動爭議處理范圍,明確可以進行勞動仲裁和訴訟。劉繼承律師表示,雖然具體操作還有待進一步的司法解釋,但可以明確的是,勞動者尋求維權的渠道必然隨之增加。
無憂保提示:采取從銀行直接扣錢強制用人單位繳納社保費的規(guī)定,更大程度的維護了員工的利益。另外,員工如果遇到用人單位不給自己繳納社保,也應該及時維護自身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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