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雖然國家規(guī)定,簽訂勞動合同后,如果員工發(fā)生工傷,那工傷人員可以享受工傷保險待遇,可事實上,有很多員工是沒有簽訂勞動合同的,那么沒簽訂勞動合同,發(fā)生了工傷該怎么辦呢?
問:我爸爸今天44歲,在一個廠里上班才五天,平均80快一天,被機器壓斷了右手中指的三分之一截,現(xiàn)在還在醫(yī)院了,醫(yī)生說要住半個月的院,半年都干不了活,他在這里上班沒有簽勞動合同也沒有買保險,這樣能得到賠償嗎?我們要怎么問公司賠償,具體能賠償?shù)蕉嗌伲恐x謝了請說詳細點。
答:《工傷保險條例》和《工傷認定辦法》,上面都有規(guī)定。
按照上面的要求去準備材料。都要經(jīng)過工傷認定,傷殘鑒定,最后按傷殘等級確定賠償。最后要關注一下當?shù)厥欣锏墓kU條例。
工傷認定是關鍵,工傷得到了認定,才能享受工傷待遇。
傷殘等級可以根據(jù)診斷結論對照《勞動能力鑒定—職工工傷與職業(yè)病致殘等級分級》自己做個初步判斷,最終以勞動部門指定的鑒定機構做出的鑒定結論為準。
勞動問題:沒有簽訂勞動合同用人單位應從第二個月起支付你雙倍工資,補交社保,支付經(jīng)濟補償。關鍵一點就是證據(jù),需要你和用人單位有勞動關系的證據(jù),如果工傷得到認定,勞動關系也就得到認定了。至于工作了多少時間,可以用“舉證責任倒置”的原則,在仲裁或訴訟時由用人單位出具,因為每個人到一個地方工作都應該填寫入職表。這樣也就證明了你的工作時間,發(fā)工資你也要簽字,工資發(fā)放表也應由用人單位出具,這就證明了你每月的收入狀況。
“舉證責任倒置”在勞動法領域廣泛存在。《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六條規(guī)定:“發(fā)生勞動爭議,當事人對自己提出的主張,有責任提供證據(jù)。與爭議事項有關的證據(jù)屬于用人單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單位應當提供;用人單位不提供的,應當承擔不利后果。”第三十九條第二款規(guī)定:“勞動者無法提供由用人單位掌握管理的與仲裁請求有關的證據(jù),仲裁庭可以要求用人單位在指定期限內提供。用人單位在指定期限內不提供的,應當承擔不利后果”。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勞動爭議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一)》第13條特明確規(guī)定:因用人單位作出的開除、除名、辭退、解除勞動合同、減少勞動報酬、計算勞動者工作年限等決定而發(fā)生的勞動爭議,用人單位負舉證責任?!蹲罡呷嗣穹ㄔ宏P于民事訴訟證據(jù)的若干規(guī)定》第六條也規(guī)定:“在勞動爭議糾紛案件中,因用人單位作出開除、除名、辭退、解除勞動合同、減少勞動報酬、計算勞動者工作年限等決定而發(fā)生勞動爭議的,由用人單位負舉證責任。”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關于確立勞動關系有關事項的通知》中規(guī)定:“工資支付憑證、社保記錄、招工招聘登記表、報名表、考勤記錄由用人單位負舉證責任”。
如果你想全面維護你的合法權益,建議你看一下《勞動法》、《勞動合同法》和《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你才能知道用人單位到底在那些方面侵犯了你的權益,會使你一生受益。
如果用人單位侵犯了你的合法權益,注意收集證據(jù)。如果將來仲裁或訴訟,這很重要。
無憂保提示:所以說,工傷人員即使沒有簽訂勞動合同也是可以享受工傷待遇的,不過沒有簽訂勞動合同的員工一定要記得保存自己和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系的證據(j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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