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日前,萬家麗南路恒信奧龍奧迪4S店銷售大廳門前聚集了眾多市民,原來是該4S店王雨(化名)哭喊著要從銷售大廳的二樓跳下來。王雨在坐公共汽車上班途中遭遇交通事故受傷,住院期間4S店單方面與她解除了勞動合同,且不同意為她開具相關證明向勞動部門申請工傷認定。
搭公交車上班途中遭遇車禍
今年1月7日,王雨與4S店簽訂了勞動合同,試用期3個月。1月20日早上8點多,王雨上班途中乘坐的120路公交車在4S店附近與一輛貨車相撞,坐在車廂后方的王雨由于慣性往前“飛”了一段距離,后背和脖子撞在車廂壁的扶手上,王雨身體多處受傷,在長沙市中心醫(yī)院住院治療。
“4月8號,公司的人給我一張解除勞動合同決定書。”王雨說,“此前根本沒和我溝通過。”
這份決定書上,4S店說明解除勞動合同的理由是“出勤次數(shù)為6天,完全沒有達到我公司員工的轉正要求”。更讓王雨不滿的是,她向勞動部門申請工傷認定,4S店拒絕出具相關證明,“他們認為我已經(jīng)不是公司員工,不愿意開具證明。”
為開證明,女孩站到護欄邊要跳樓
4月10日下午,王雨和家屬又來到4S店二樓就此事進行協(xié)商,商談無果情況下,王雨跑到辦公室外的護欄邊,不許任何人靠近,哭喊著要跳樓。經(jīng)過1個多小時勸解,4S店最終同意為她開具證明,在工傷認定申請書的“單位證明”一欄上蓋了章。“我也是沒辦法,不用這種霸蠻的方式,公司不會同意。”王雨說。
4S店一名姓周的代理律師說:“我們剛剛已經(jīng)開具了證明,也蓋了章,勞動部門如果認定工傷,根據(jù)相關規(guī)定該怎么賠付我們就怎么賠付。”對于解除勞動合同一事,該律師說:“公司已經(jīng)和王雨解釋過了,她一直住院,這個崗位需要重新招人,只能跟她解除合同,也按照勞動法支付了1020元賠償。”對此,王雨表示理解,但要求在解除勞動合同決定書上加“王雨因發(fā)生交通事故受傷住院”一句話,作為補充說明,“以后找工作,免得單位認為我是曠工被辭退的。”律師對此表示“沒問題”。
無憂保提示:從上述可以看出,王雨在要求該4S店開具工傷證明時,遭到拒絕,王雨以跳樓相脅,經(jīng)過1個多小時勸解,4S店答應為她開具證明。經(jīng)過協(xié)商,王雨也同意了解除勞動合同。
標簽: 工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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