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一般情況下,如果機動車沒有上牌照,即使購買了車險,保險公司也將會拒賠。嚴先生在購買馬6新車的當天發(fā)生交通事故,3個月后人保告知拒賠之事。人保的理由很簡單,保單未生效。
令嚴先生不解的是,為何其他保險公司的車險可以“即時生效”,人保就不行,人保是否有“霸王條款”之嫌?既然人保堅持保單未生效,為何還要給予他“駿馬4S店500元工時抵用券”作為補償?
人保解釋說,嚴先生保單的生成時間為2012年9月28日下午3:15,保單生效時間下午4點整;而交警接警時間為當天下午3:53,人保95518受理時間是下午3:55,離保單生效時間剛好差5分鐘。對于通知當事人拒賠的時間,人保規(guī)定是按當事人提交理賠材料的時間起始,15個工作日內(nèi)通知對方。人保接到嚴先生提交理賠材料的時間是2012年12月26日,他們電話通知嚴先生的時間是2013年1月7日,書面通知的時間是1月8日,都在保險合同規(guī)定的15個工作日之內(nèi)。
經(jīng)我們協(xié)調(diào),最終人保答應(yīng):妥善處理此次事件。
律師說,事故當事人嚴先生在簽訂保險合同時,未能仔細查看保險單上保險生效的時間,導(dǎo)致該事故發(fā)生后的無法理賠,當事人有責任。另一方面,定損不等于定賠,人保定損員到事故現(xiàn)場對嚴先生的事故車輛進行定損,定損金額的多少并不代表保險公司能夠理賠多少,哪怕是投保人全責,理賠部門也要根據(jù)保險條例及車輛改裝情況、交通事故認定書主次責任等最終裁定理賠金額。
據(jù)了解,4S店在辦理新車保險時,銷售員及保險出單員都會提醒消費者“生效時間”。業(yè)內(nèi)人士提醒:如一旦發(fā)生類似事故,應(yīng)第一時間查看保單生效時間,等保單生效后再報警,以避免產(chǎn)生不必要的損失。
無憂保提示:機動車需等保險生效后再上路。筆者提醒,在車主在購買新車后,雖然購買了車險,但是必要等到新車上了車牌,才能上路行駛,否則一旦出險,保險公司將不承擔賠償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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