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臨近年關,勞累一年的人們都會選擇出門旅游放松自己。出門在外旅游,雖然是短途,但無論是人身還是愛車,都需要保險保障,根據(jù)自己的情況選擇不同的保險品種也很必要。目前各家公司都針對短途出行推出了多款意外險,但意外險究竟保什么?有哪些情況難以獲得理賠?很多消費者卻并不清楚。
3天意外險只要1塊多
專門針對出行中的交通意外,多家保險公司推出了交通工具意外傷害保險,可為客戶提供出行期間乘坐飛機、火車、輪船等交通工具時發(fā)生意外而導致的身故、殘疾保障和意外醫(yī)療費用賠償保障。
選擇長途客車出行者可自由選擇是否需要在購票的同時購買保險保障。另外,多家保險公司都提供有交通意外傷害保險,且保險的期限可根據(jù)投保人需要自由調節(jié)。例如,在某保險公司官網(wǎng)單獨投保為期3天的50萬元火車意外傷害保險保費為1.82元,單獨投保50萬元長途公共汽車意外傷害保險保費為6.05元,單獨投保3天50萬元市內公共汽車、電車意外傷害保險保費為4.84元,單獨投保3天50萬元出租車意外傷害保險保費3.03元,而上述四項保險中任意兩項同時投保,保費可打75折、投保三項可打對折。由于清明出行的保險期間較短,投保人實際支付的成本并不高。
應認清意外險免責條款
不過,值得注意的是,意外險條款中的意外包括“外來的、非本意的、突發(fā)的、非疾病的”等要素,構成意外傷害保險的保險責任必須同時具備四個必要條件,缺一不可。
一家壽險公司的相關工作人員告訴我們,意外險必須是被保險人在保險期限內遭受了意外傷害,這包括兩個方面的要求,一是遭受的意外傷害必須是客觀發(fā)生的事實,而不是推測的。二是遭受意外傷害的客觀事實必須發(fā)生在保險期限內。與此同時,被保險人發(fā)生死亡或殘廢,這里指的是在法律上發(fā)生效力的死亡和殘廢。此外,意外傷害是死亡或殘廢的直接原因或近因,是指意外傷害與死亡或殘廢之間必須存在因果關系,否則不能構成保險責任。這里的因果關系包括意外傷害是死亡或殘廢的直接原因、近因、誘因等三種情況。
“責任免除”拿不到保險金
有些意外情況看似“意外”,卻是在保險公司的免責范圍內,是不能給付保險金的。
一般而言,對于意外傷害保險,被保險人故意不當行為,如被保險人故意自傷、酒后駕駛、毆斗、醉酒、主動吸食或注射毒品等,或是疾病所引發(fā)的人身傷害一般屬于免責范圍。比如高原反應,就不屬于理賠的范疇。其他常見的免責事件包括投保人對被保險人的故意殺害、故意傷害,被保險人從事潛水、跳傘、攀巖、蹦極、探險等高風險運動等。
因意外導致的身故或殘疾而產(chǎn)生的保費和因意外導致的誤工津貼可以疊加,但是因意外導致的醫(yī)療費用例外。意外傷害醫(yī)療保險是不能疊加報銷的,但是可以報銷剩余部分。比如同時在兩家保險公司各買了一份意外傷害醫(yī)療保險,如果一家報銷了90%,那么剩下的10%就可以拿到另一家去報銷,因為保險遵循的是損失補償原則。
自駕游人車都要保
自駕出行風險更大,就更要注重保險保障了。人們往往覺得自己已經(jīng)購買了車險,就萬事大吉。但事實上,自駕車出游除了會面臨日常行車的風險以外,還有一些特殊的風險,出行之前仍然有必要根據(jù)不同的車況、目的地及途中的路況,為汽車及車上人員增加足夠的保障。
人保財險的一位工作人員建議,自駕出行的人,可以另外購買自駕游保險,要關注車載財物和車上人員是否在承保范圍內。如車主平時只投保了三責險和車損險,那么車上的財物和車上乘客的人身意外則處于無保障狀態(tài)。在旅游中,財物損失和車上其他親朋發(fā)生意外的風險是存在的。如果車主平日已投保了“車上人員險”,在選擇自駕游險時,則要重點考慮車上財物損失風險。
無憂保提示:春節(jié)出游,旅途中的各種意外隨時會發(fā)生,購買一份短途意外險自然是不可少的。同時提醒您的需要注意時,在購買短途意外險時,一定要認清免責條款,這樣才能更好的保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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