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又到黃金周,旅行社又開始忙碌起來。隨團旅游不斷增多,催熱了旅行社責任險的銷售。目前旅行社責任險賠償下限調高至20萬元,明顯強化了旅行社對游客的保障責任。不過,很多人對旅行社責任險存在誤讀,認為有了旅行社投保的責任險,沒有必要再購買旅游保險或普通意外險了。對此,保險專家提醒,旅行社責任險不能替代旅游意外險,二者責任范圍截然不同。
據(jù)了解,去年2月起,新版《旅行社責任保險管理辦法》實施,明顯提高了旅行社賠付責任限額,統(tǒng)一設定標準,每人人身傷亡責任限額不得低于20萬元。此前的規(guī)定是,國內旅游每人責任賠償限額不得低于8萬元,出入境旅游不得低于16萬元。
同時,針對此前保險公司將旅行社責任險與人身險搭配銷售的現(xiàn)象,《辦法》明確表示不得強制旅行社投保其他商業(yè)保險。一保險公司人士對此解釋,原有規(guī)定曾鼓勵旅行社推薦旅游者購買相關的旅游者個人保險,成為個別保險公司變相捆綁銷售的“依據(jù)”.
不過,游客在出游放松心情的同時,應強化安全意識,并不應忽視了意外險的投保。保險專家指出,旅行社責任險是指由于旅行社的責任導致的保險事故,對于旅游者因個人外出造成的意外事故、醫(yī)療費用支出并不承擔賠償責任。
《辦法》明確規(guī)定,旅行社責任險在發(fā)生下列情形才給予賠付,如因旅行社疏忽或過失應當承擔賠償責任、發(fā)生意外事故旅行社應當承擔賠償責任等。
無憂保提示:希望上面的介紹能讓您更好地了解旅行社責任險和旅游意外險這兩種保險。旅行社責任險與旅游者個人保險的投保人分別為旅行社和旅游者,前者保障的是旅行社在組織旅游過程中出現(xiàn)的風險,而后者保障的是個人的各種風險,是前者無法取代的。
標簽: 意外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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