偽造手續(xù)為身故員工補辦社保 公司騙保40萬被罰百萬 據(jù)《京華時報》報道,公司的一名員工在工作中觸電身亡,因公司未為其辦理社會保險,老板周某遂指使屬下偽造身故員工的相關手續(xù),補辦了社會保險,借此騙取工傷保險賠償金40萬余元。記者近日獲悉,該公司不僅退賠詐騙款,還被罰款100萬余元。周某因犯保險詐騙罪被判處3年徒刑,緩刑5年。
據(jù)海淀檢察院指控,2011年8月8日,北京中保潔環(huán)保設備技術開發(fā)公司員工果某在工作中觸電身亡。此前,公司并沒有為果某辦理社會保險。該公司法定代表人周某指使一名員工編造了果某的虛假勞務證明,并虛構了果某的入職時間,為果某補辦了社會保險,并以此騙取工傷保險賠償金40萬余元。2013年初,海淀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在接到舉報后進行調(diào)查,責令中保潔公司退還全部騙款,并對該公司罰款100萬余元。當年12月5日,周某被傳喚到案。
開庭期間,周某對被指控的事實和罪名沒有實質(zhì)性異議。
海淀法院審理后認為,周某作為中保潔公司負責人,故意虛構保險標的,為其單位騙取社保金,且數(shù)額巨大,其行為已構成保險詐騙罪。但鑒于其犯罪后主動投案,并如實供述犯罪事實,是自首,且涉案贓款已全部退還,并繳納了相應罰款,故對其減輕處罰,并適用緩刑。最終,海淀法院以犯保險詐騙罪判處周某有期徒刑3年,緩刑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