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羅湖區(qū)近期出臺了《羅湖區(qū)困難居民疾病救助試行辦法》,在羅湖區(qū)2014年財政預算中,規(guī)劃出一部分的困難群體大病救濟經費,困難居民可享最高12萬疾病救助,詳細查閱下文!
昨天,家住翠竹街道的王女士從羅湖區(qū)民政局局長梁銳手中接過11.7萬元的救助金。這筆錢對于丈夫癱瘓、婆婆癡呆、女兒又因車禍成植物人的王女士一家來說,無疑是雪中送炭。“我們家很不幸,但幸運的是有政府和這么多好心人關愛幫助我們。”據(jù)了解,羅湖在上周推出《羅湖區(qū)困難居民疾病救助試行辦法》,目前已經有首批居民領到救助金。
據(jù)梁銳介紹,《羅湖區(qū)困難居民疾病救助試行辦法》的救助對象包括戶籍和非戶籍重疾困難居民。對于戶籍居民疾病救助對象的范圍由低保、低邊等低收入家庭擴展到月人均收入低于本市當年度最低工資標準以下范疇內的,因病致貧致困的“支出型”困難家庭,擴大了社會救助制度的救助面。而在羅湖辦理了居住證,同時連續(xù)繳交3年以上社保并工作3年以上的重疾非戶籍常住低收入家庭也被納入疾病救助的范圍。與《深圳市羅湖區(qū)社會救助暫行辦法》相比,《羅湖區(qū)困難居民疾病救助試行辦法》的救助金額也大大提高,疾病救助總額每人全年最高救助金額達到12萬元。此外,殘疾兒童和精神疾病的康復治療等也被納入救助范疇,而各項申請的審批程序也將大大簡化。
據(jù)了解,在羅湖區(qū)2014年財政預算中,困難群體大病救濟經費預算達50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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