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州昨啟動實施“全民參保登記計劃” 10月23日,蘇州市政府召開全民參保登記工作會議,動員部署全民參保登記工作,此舉標志著蘇州市全民參保登記工作全面啟動實施。
市區(qū)將先行啟動
入戶調查
今年國家人社部印發(fā)了《關于實施“全民參保登記計劃”的通知》,決定自2014年至2017年在全國范圍內逐步實施“全民參保登記計劃”,這也是我國首次開展“全民參保登記”工作。據介紹,“全民參保登記”是依據《社會保險法》等法律法規(guī),通過數據比對、入戶調查、參保動員、常態(tài)管理等措施,對全體社會成員參加社會保險情況進行記錄、核查和管理,建立全面、完整、準確的社會保險業(yè)務基礎數據庫,形成每個人唯一的社保標識,并實現全國聯(lián)網和實時更新。實施全民參保登記計劃有利于摸清底數,加快實現社會保險全覆蓋目標。
按照部、省、市相關工作要求,蘇州市“全民參保登記”將從今年11月開始準備實施,明年3月至9月完成入戶調查。其中,市區(qū)先行啟動。未參保個人入戶登記工作分三階段進行:一是實施準備階段,于2014年10月25日前完成信息比對,逐級分發(fā)市社保中心統(tǒng)一印制的《全民參保登記入戶調查花名冊》,根據轄區(qū)范圍內調查對象數量及其居住分布情況,指導各街道、社區(qū)社保工作機構確定入戶調查計劃。二是入戶登記階段,12月10日前完成全部入戶調查工作,2015年1月31日前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進行檢查、評估、考核。三是從2015年2月1日起進入動態(tài)化管理階段。
入戶登記將采用
全面登記方法
據蘇州市社保中心工作人員介紹,市區(qū)入戶登記的對象為具有蘇州市區(qū)(包括姑蘇區(qū)、高新區(qū))戶籍或居住在蘇州市區(qū)、持有蘇州市公安機關核發(fā)居住證的非蘇州市區(qū)戶籍人員中,未在蘇州市行政區(qū)域(含四市六區(qū))參加社會保險的人員。調查的主要內容包括調查對象及其監(jiān)護人基本情況、調查對象未參保情況(含就業(yè)狀態(tài)、未參保原因等)、調查對象在外地參保情況等信息。入戶登記采用全面登記的方法,先將公安部門全市戶籍人口數據、居住證人口數據與社保部門全市參保人員數據進行全量比對,摸清常住人口參保情況,建立蘇州市常住人口參保信息庫。對其中未參保(含外地參保)人員,采用入戶登記方式,由其戶籍地或常住地社區(qū)社保工作人員入戶調查,以家庭為單位,重點登記轄區(qū)居民當前入學、就業(yè)、失業(yè)狀態(tài)和未參保原因等具體情況,并由社區(qū)社保工作機構將《信息采集表》上的各項內容,通過“蘇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社區(qū)平臺”或通過移動設備下載安裝的“蘇州市區(qū)社區(qū)全民參保登記移動平臺”及時錄入。
市民需防止
不法分子進行詐騙
記者從蘇州市社保中心了解到,未參保單位登記告知從2014年11月1日起實施:對已在市地稅部門辦理納稅登記并正常納稅但未在市區(qū)社保經辦機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用人單位,根據管理權限,由市、區(qū)社保經辦機構寄送《參保告知書》,要求相關單位按規(guī)定辦理社會保險登記及申報繳費手續(xù)。對未在規(guī)定期限內辦理登記的單位,由各級社保經辦機構提供給相應的勞動保障監(jiān)察機構實施勞動保障監(jiān)察。
為防止部分不法分子利用“全民參保登記計劃”開展詐騙違法活動,市人社局提醒居民注意四大事項:一是“全民參保登記”工作采取入戶調查登記的方法進行,不收取任何費用。二是調查員入戶調查登記時,必須佩戴專門的工作牌、持《蘇州市區(qū)全民參保登記宣傳手冊》、《全民參保登記入戶調查花名冊》、《蘇州市區(qū)全民社會保險登記信息采集表》方可進行入戶調查登記。市區(qū)居民應對入戶調查登記工作人員的“一個證件牌、三份登記材料”進行驗證。三是對材料不符或以電話方式假冒工作人員,索取個人其他信息和財物的,居民應予拒絕,避免損失。四是對以欺詐、偽造證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騙取居民個人信息和財物的,應及時報警。
本報記者 張畢榮
作者:張畢榮
本文來源:新華報業(yè)網-揚子晚報
標簽: 參保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