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公積金管理中心日前發(fā)布了《2013年度佛山市住房公積金財務和管理情況通告》(以下簡稱《通告》),《通告》顯示,截至目前,佛山公積金的繳存余額為126 .84億元,累計賬戶97 .28萬,但總共只有61609戶獲得公積金貸款。相當于繳存公積金的人群中,16個人里只有1人能夠獲得公積金貸款。
多少人公積金貸款了
近百萬賬戶繳存,僅6萬人獲貸
近日,佛山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對外公告了2013年度佛山市住房公積金財務和管理情況,并首次披露2013年住房公積金各項業(yè)務統(tǒng)計數據圖。
《通告》顯示,2013年佛山新增公積金繳存賬戶數量保持快速增長,新增繳存職工14.39萬名,減去職工退休注銷2 .03萬名、轉移外地0 .23萬名,實現(xiàn)凈增長12.13萬名,新增繳存職工人數凈增長17.46%。據悉,過去幾年,新增公積金繳存增幅基本都保持在15%-20%的區(qū)間里。2013年,全年歸集資金76.32億元,同比增長15.3%。目前,佛山公積金的繳存余額為126.84億元。
根據統(tǒng)計,截至2013年底,佛山市建立住房公積金制度的單位有10335家,累計建立公積金制度的職工有97.28萬。南都記者統(tǒng)計2006年-2013年的發(fā)放貸款戶數發(fā)現(xiàn),8年來,佛山共有61609戶獲得公積金貸款,在總賬戶中占比6 .33%。相當于繳存公積金的人群中,16個人里只有1人獲得公積金貸款。
廣州的住房公積金貸款比例也比較低。根據媒體公開報道,截至2012年9月,廣州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累計向26.4萬戶職工發(fā)放住房公積金個人貸款,貸款比例為7.8%,相當于13個繳存賬戶中有1人獲得了公積金貸款。
而按照深圳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官網上的信息,截至2014年第一季度末,深圳累計個人公積金開戶數為699.88萬戶,累計發(fā)放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26125筆,由此計算,深圳公積金貸款比例為0 .37%。意味著1000個人繳存者中,只有不足4個人可以獲得公積金貸款。
對于佛山公積金貸款比例不高,佛山市房地產協(xié)會副會長駱儀克認為與多個原因有關:一方面,很多市民尤其是基層工人對公積金政策不太了解;再者,一些開發(fā)商為了快速回籠資金,不愿意接受公積金貸款;其三,佛山不少公司給員工繳納的公積金太少,而申請額度與公積金賬戶繳存數額相關,也會影響到公積金貸款。另外,合富置業(yè)首席分析師龍斌還認為公積金辦理手續(xù)麻煩也讓部分購房者“望而卻步”,“政府應多從服務的角度去考慮。”
公積金增值收益有多少
去年賺了1.81億,撥1.48億建廉租房
巨大的資金匯集到公積金管理中心,增值保值是大家關注的話題。佛山市住房公積金中心2013年增值收益表顯示,去年佛山住房公積金業(yè)務收入為4.9億元,其中住房公積金利息收入0 .43億元,委托貸款利息收入4 .47億元,增值收益利息收入和國家債券利息收入都為0。
全年住房公積金業(yè)務支出3.09億元,其中返還給市民的住房公積金利息支出為2 .83億元,住房公積金歸集手續(xù)費支出為562萬元,委托貸款手續(xù)費支出2027萬元。
業(yè)務收入減去業(yè)務支出為增值收益,2013年全年共實現(xiàn)1.81億結余。
按照國務院《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增值收益分配內容為住房公積金貸款風險準備金、住房公積金管理經費以及城市廉租房建設補充資金,分配次序為從前往后。2013年佛山市公積金增值的1.81億元,必須提取1799萬元用于公積金貸款風險準備金,以達到法定要求。其次,劃給財政管理費1518萬元。還剩下1.48億元用于廉租房建設補充資金,其中30%留作市政府統(tǒng)籌安排,其余1.03億元分給五區(qū)用于廉租房建設補充資金———禪城分得最多,達到3535萬。其次是南海,分得2840萬元。高明最少,分得495萬元。也就是說,公積金增值投資一定程度影響廉租房建設資金。
按規(guī)定,住房公積金可以通過發(fā)放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國債投資、銀行存款三種方式實現(xiàn)增值收益。但這三種方式均屬于收益較低的投資渠道。去年初,中國證監(jiān)會有關部門負責人表示,全國住房公積金入市的相關研究準備工作已經啟動,以求改善住房公積金的盈利能力。不過,住房公積金入市這只靴子至今未落地。而去年初,佛山市公積金管理中心還對外公告:現(xiàn)行法律法規(guī)并不允許住房公積金進入股票債券市場。如果允許“入市”,前提條件是國家的法律法規(guī)應首先修訂。
佛山市房地產協(xié)會副會長駱儀克認為,公積金中心或可考慮在風險可控的情況下,適當擴大貸款者的數量,“一方面獲得更高收益,另一方面也讓更多市民受惠。”
誰提取了公積金
一年提取57億,租房占0.09%
從2009年7月1日起,佛山試行租房也可提取公積金。符合條件的市民可按租賃合同和房租發(fā)票或憑據確定的租金標準的50%支取個人住房公積金。
該項措施實施已近5年,但租房提取公積金者仍非常少見。《通告》顯示,2013年,職工購房、建房等提取金額57.07億元,用于購建住房和大修理住房(含還房貸)的53 .18億元,占提取總額的93.19%。全年租房提取的職工僅503名,提取金額為500萬元,占提取總額的0 .09%。2012年的數據更低,該年度,職工購房、建房等提取46.03億元,租房提取280萬元,占0 .06%。
按照住房公積金中心的規(guī)定,租房提取公積金申請人必須提供下列資料:《房屋租賃證》、雙方簽訂租賃合同(已經房地產行政管理部門備案登記)、房租發(fā)票或相關憑據。但這在現(xiàn)實中遭遇很大阻力。
二手房中介滿堂紅一位工作人員介紹,租客想提取公積金,但是房東覺得太麻煩,也就不愿意出租了。因為要提取公積金,房東要先去房管部門辦《房屋租賃證》或備案登記,再去地稅局交租房稅后拿到房租發(fā)票,這些都是大多數房東所不愿意的。
在佛山工作兩年的王女士也對此深有感觸。她說,“我是江西人,不打算在佛山長期工作,以后還是要回家的。曾想著把公積金提出來交下房租,減輕點生活壓力。后來發(fā)現(xiàn)每隔半年就要帶著資料去申報,而且我每月都是直接給房東匯款,根本不會去開房租發(fā)票,房東也不愿意。太麻煩了,索性就不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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