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2歲的廣州婦女甄某以幫被害人辦理補繳社保手續(xù)為名,在一年間騙得被害人阿良等7人共計32.2萬元,因無力還款而斷絕與被害人的聯(lián)系,后被警方抓獲。近日,犯罪嫌疑人甄某犯詐騙罪被海珠法院一審判處有期徒刑六年半,并處罰金人民幣三萬元。
阿良十幾年前就認識了甄某,2010年,他見到甄某,她說正在幫人辦理社保退休手續(xù),從中賺些錢。根據(jù)甄某的說法,她辦理的社保退休手續(xù)是“幫人掛單位一次性給夠退休社保年限的錢,這樣退休時就能享受社保退休了”。甄某還留下電話,告訴阿良“誰要辦社保退休手續(xù)就找我”。
2011年7月,在一次聊天中,阿良的朋友阿梅說起她還有一年就退休了,但她只買了9年社保,離社保退休最低繳費年限15年還相差71個月。阿良便想起甄某,于是就撥打甄某手機詢問情況,甄某說要5000元進行運作。阿梅就將5000元現(xiàn)金通過阿良轉(zhuǎn)交給了甄某。一個月后,甄某給阿良打來電話,說阿梅的社保補繳核定單已出來了,需要繳交32000元,阿梅又轉(zhuǎn)了32000元現(xiàn)金過來。后來,甄某又向阿梅收了29000元。甄某寫了一張“收條和承諾”,說是總計收到阿梅66000元,承諾幫阿梅辦好社保手續(xù)。
將阿梅的社保錢全部給了甄某后,甄某打電話告訴阿良,說有個名額可以幫其妻子阿英辦理社保退休手續(xù)。阿英2012年滿50歲就可以退休了,自己只買了一年社保。甄某說,如果阿英要辦社保退休需要交76000元。阿良說沒有那么多錢,甄某馬上表示,只要2萬元就可以運作,以后再慢慢還給她。阿良就向親戚借了2萬元,并將妻子的資料交給甄某。兩個月后,阿良又幫妻子補繳交了2萬元社保費,甄某承諾辦理一切手續(xù)。
沒想到后來甄某的手機卻打不通了,一直聯(lián)系不上。阿良到社保局一查,卻查詢不到繳納的社保記錄,這才發(fā)現(xiàn)被騙了。除了自己被騙了4萬元,他朋友阿梅也被騙了66000元。阿良回憶,幾個月后的一天,他在南村路見過甄某,但對方一看見阿良,就馬上跑了。
而被告人甄某在庭上辯稱,其幫別人辦理社保,從中收取一些介紹費,但在收錢后沒有辦理成功,對自己的行為,她否認是詐騙。法院審理查明,2011年至2012年間,甄某以同樣的手法,騙得古某環(huán)等7名被害人共計32.2萬元。
根據(jù)被害人的陳述及其提供的被告人甄某出具的收據(jù)及承諾書、匯款憑證、公安機關(guān)調(diào)取的轉(zhuǎn)賬記錄,結(jié)合相關(guān)證人證言及被告人甄某的供述等證據(jù),法院審理認為,這些足以證實甄某在自身沒有能力辦理補繳社保手續(xù)的情況下,許諾能幫助被害人辦理補繳社保手續(xù),在被害人基于對其的信任而將款項交給她后,其并未在約定時間內(nèi)幫被害人辦理相關(guān)手續(xù),亦未將款項返還被害人,而是通過不接電話、電話停機、搬家等方式斷絕與被害人的聯(lián)系,其行為符合詐騙罪的構(gòu)成要件。法院一審以詐騙罪判處被告人甄某有期徒刑六年六個月,并處罰金三萬元。 (記者/洪奕宜 通訊員/楊美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