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1994年以來,“社會保險法”已多次列入全國人大常委會立法規(guī)劃及國務院立法工作計劃,今年,該法再次被列入人大立法規(guī)劃。
“‘社會保險法’一個比較完整的草案目前已經在回收意見,社會保險基金管理要進行錢權分離已經被寫入草案,并將建立獨立的公益受托人制度?!敝槿送嘎?,“社會保險法”已于今年1月交出第四部討論稿,新的草案包含養(yǎng)老保險、醫(yī)療保險 、失業(yè)保險、工傷保險 及生育保險等五險。
該人士介紹,作為社會保障法里的“龍頭法”,今年1月的“社會保險法”討論稿回避了諸多敏感話題。
“比如統(tǒng)賬的關系和比例問題,由于目前賬戶的種類太多,所以都予以規(guī)避掉了;比如社會保障費和社會保障稅,目前社會保障的供款還是‘費’的形式,也回避了?!彼f,“但草案主要還是一些大的原則,確定個人、國家、企業(yè)各自所應承擔的責任等?!?/P>
“社會保險法”的缺位,已經給延續(xù)十余年的社保改革帶來了法律阻力點。
“如果有了‘社會保險法’,比如社會保障的供款,我們就不用‘費’或者‘稅’的說法,而都叫‘供款’;再者,對于雇主(單位)和雇員(個人)的關系,‘社會保險法’會以法律的形式(對雇員)予以保護,規(guī)定作為經濟活動體的一員,(雇主)必須要供款,不供款就違法,這是強制性的?!币晃簧绫<曳Q。
清華大學公共管理學院教授楊燕綏說,社保三大環(huán)節(jié)(資金籌集、資金管理和待遇發(fā)放)中,第一個問題就是資金籌集,沒有法資金籌集就無序,可持續(xù)性也很差;資金管理也應依法建立公益受托人制度,可以由政府做,但必須錢權分離;此外,權益記錄、權益保障、資格審查以及今后的信息披露,都要有法可依。
按照此前人大常委會公布的2007年立法計劃,“社會保險法”草案將于今年12月初次提請審議。但事實上,早在八屆人大之時,“社會保險法”即被列入立法計劃;此后的九屆人大期間,勞社部會同原國家計委、原經貿委、財政部、人事部、教育部、衛(wèi)生部、民政部、國務院體改辦和全國總工會,組成“社會保險法(草案)”立法工作領導小組,歷時兩年完成草案,并于2001年8月報送國務院法制辦,但最終未能在九屆人大放行。
“‘社會保險法’涉及面太復雜,加上現(xiàn)在社我國社保的欠費缺口仍然很大,‘社會保險法’的推出可能還要較長的時間?!敝袊kU協(xié)會會長王憲章(王憲章新聞,王憲章說吧)出語謹慎。而若今年“社會保險法”未能于12月交予人大常委會,此一立法計劃將不得不再次延宕至十一屆人大解決。
2007年03月14日14:47 來源:南方報業(yè)傳媒集團-21世紀經濟報道 作者:方會磊 孫軻
標簽: 社會保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