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威海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發(fā)布威海市個人住房公積金重大疾病提取管理規(guī)定。繳存職工本人、配偶或其未成年子女患九種重大疾病且造成家庭生活嚴重困難的,繳存職工可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
九種重大疾病病種包括慢性腎衰竭(尿毒癥)、惡性腫瘤、再生障礙性貧血、慢性重型肝炎、心臟瓣膜置換手術、冠狀動脈旁路手術、顱內(nèi)腫瘤開顱摘除手術、重大器官移植手術、主動脈手術。
繳存職工或其配偶應自患者支付醫(yī)療費用之日起一年內(nèi)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提出提取申請,提取最高限額不超過個人實際支付的醫(yī)療費用總額。繳存職工可每年提取一次,提取額不超過患者截至上次提取后個人實際支付的醫(yī)療費用。
大病提取公積金應提供的證明材料包括繳存職工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一份;繳存職工威海市本地工行或建行活期銀行賬戶;二級以上醫(yī)院出具的病歷證明(加蓋醫(yī)院診斷證明專用章)及各種診斷報告原件及復印件一份;醫(yī)保部門核定的報銷費用清單原件及復印件一份;繳存職工配偶患重大疾病的,另需提供結婚證或戶口簿等婚姻關系證明原件及復印件一份;繳存職工未成年子女患重大疾病的,另需提供同一戶籍戶口簿或其他具有法律效力的直系親屬關系證明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據(jù)悉,此舉是住房公積金管理部門將提取使用政策向中低收入職工傾斜的重要措施,可減輕該群體家庭重擔。
此規(guī)定自2014年5月19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19年5月19日。
標簽: 公積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