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市民張先生告訴記者,他原來在市電爐器材廠工作,上世紀(jì)80年代下崗,一直處于無業(yè)狀態(tài)。2009年,市電爐器材廠轉(zhuǎn)讓時,市電爐器材廠的負(fù)責(zé)人房桂琴把他叫到廠里,給了他一筆遣散費。今年,他著手辦理退休的事,可是到廠里找檔案卻沒找到,在相關(guān)部門也沒找到。他覺得他的人事檔案被單位弄丟了,原單位應(yīng)該對此負(fù)責(zé)。
日前,房桂琴告訴記者,張先生的檔案確實沒有找到,但她在單位檔案和上級部門檔案中,都找到了上世紀(jì)80年代初張先生被除名的檔案,還找到了登記有張先生名字的工資表。房桂琴說,這些材料可以證明張先生確實在市電爐器材廠工作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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