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緣起
工傷獲認定待遇卻得不到
邱吉陽家住惠城區(qū)橫瀝鎮(zhèn)柯樹排村,在小金口一家五金制造廠打工。今年3月5日晚上,邱吉陽下班后騎著摩托車回家,途中與一輛重型自卸貨車發(fā)生碰撞,當場死亡。交通事故責任認定,邱吉陽沒有過錯,由肇事的貨車司機一方負全責。經(jīng)法院調(diào)解,死者家屬獲得了肇事方60萬元賠償。
找肇事方索賠的同時,死者家屬還提出了工傷認定請求。5月16日,市人社局出具《工傷認定決定書》,依據(jù)《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四條,認定邱吉陽之死屬于工傷,按規(guī)定享受工傷待遇。然而其家屬據(jù)此向市社?;鸸芾砭稚暾埡税l(fā)工傷待遇時,卻遭到了該局的拒絕。
5月23日,市社保基金管理局作出《工傷保險待遇申報不予受理告知書》。不予受理的理由是: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四十二條規(guī)定,因第三人原因造成的工傷,除工傷醫(yī)療費可先行支付外,其他工傷保險待遇由第三人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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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事兩賠有違公平合理原則
死者家屬以市社保基金管理局涉嫌行政違法為由,將其告上了法庭,要求法院撤銷其不予受理的行政行為,并按規(guī)定支付工傷保險待遇各項共計127萬余元。
標簽: 工傷保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