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租房申請要查公積金社保 計署報告稱,去年廣州3戶保障對象不符合條件獲得廉租住房實物配租;25戶保障對象不符合條件購買了經(jīng)適房;189戶廉租住房承租人已不符合保障條件,過渡期已滿,仍未騰退房屋。記者昨日了解到,《廣州市居民家庭經(jīng)濟狀況核對辦法》從本月起正式施行,將對申請保障性住房的居民開展居民家庭經(jīng)濟狀況核對,盡量杜絕用虛假資料騙購、騙租保障性住房等現(xiàn)象,而開啟全面申請大幕的公租房也將升級把關。
4年收回保障房249套
針對審計署報告反映的情況,廣州已收回保障性住房8套,其他應退出的保障對象通過提高租金等方式已全部整改。
市住房保障辦相關人士透露,對于不符合條件而獲得保障房的情況,以廉租房或公租房為例,大多是以提高租金的方式進行整改。他坦言,由于有些家庭不愿意配合,整改工作遇到了一定的阻力。
市住房保障辦介紹,在取得住房保障資格后,廣州會對廉租住房保障家庭每2年定期年審,對家庭情況有變化的家庭予以調整保障標準或取消保障資格,發(fā)現(xiàn)騙取住房保障的追溯處罰,構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處理。對經(jīng)濟適用住房保障家庭住房變動情況也會進行核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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