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xiàn)在,全國各地公積金各自為政,大量異地工作人群有公積金卻買不了房,今年10月份住建部首次提出要實現(xiàn)公積金繳存異地互認。昨天,武漢、長沙、合肥、南昌4個中部城市推出新政,從下月起在全國率先實現(xiàn)公積金互提互貸。
武漢在3城市工作職工
可回漢公貸買房
現(xiàn)在,武漢戶籍人群在外地工作,回武漢買房要想用公積金貸款,除非跳槽回來,把公積金遷回來,否則公積金就成了“死錢”。新政規(guī)定,從2015年1月1日起,4個城市間,職工異地購房可申請公積金貸款。職工在就業(yè)地繳存公積金、在戶籍所在地貸款購買自住住房的,可憑繳存地公積金繳存證明向貸款地公積金中心申請公款。如武漢戶籍的人群在長沙工作,在長沙繳存公積金。下月起,可以用長沙的公積金,向武漢公積金中心申請貸款買房。
未使用公積金家庭
可異地提取買首套房
現(xiàn)在,在公積金繳存地如果想提取公積金,要么在當?shù)刭I房,要么辭職離開該城市。新政要求,職工及配偶未使用住房公積金貸款的,可以在繳存地提取本人及配偶公積金賬戶內(nèi)的存儲余額,用于購買戶籍地首套房或償還商業(yè)貸款。戶籍地公積金管理中心應協(xié)助證實購房行為的真實性。
異地公貸購房
要“兩地認房又認貸”防投機
武漢公積金中心表示,異地購房貸款執(zhí)行貸款地公積金貸款政策規(guī)定。如果在南昌工作的武漢人,回武漢買房,雖然用的是南昌的公積金,但是要執(zhí)行武漢二套房公貸要首付6成等政策。
武漢公積金中心表示,為了防止有人利用異地公貸投機購房,該政策只支持首套普通自住住房和改善性住房,不支持買第三套。另外,對于套數(shù)的認定,要繳存地、貸款地的房屋套數(shù)、貸款次數(shù)合并計算。比如武漢人在長沙已經(jīng)買了一套房了,哪怕沒有用過公積金,再回漢買房,就算二套房。
標簽: 公積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