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達州讀者趙某來電話咨詢:下班回家順道買菜出意外應算工傷嗎是真的嗎?
就趙某咨詢的問題,本報政策咨詢臺特邀請相關律師回答如下: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工傷保險行政案件若干問題的規(guī)定》細化了工傷認定中的“工作原因、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因工外出期間”以及“上下班途中”等問題。根據(jù)規(guī)定,職工在合理時間內(nèi)往返于工作地與配偶、父母、子女居住地的合理路線的上下班途中發(fā)生事故的,亦可認定為工傷。所以,下班回家順道買菜出意外應算為工傷是真的。
《規(guī)定》第六條:對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認定下列情形為“上下班途中”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一)在合理時間內(nèi)往返于工作地與住所地、經(jīng)常居住地、單位宿舍的合理路線的上下班途中;(二)在合理時間內(nèi)往返于工作地與配偶、父母、子女居住地的合理路線的上下班途中;(三)從事屬于日常工作生活所需要的活動,且在合理時間和合理路線的上下班途中;(四)在合理時間內(nèi)其他合理路線的上下班途中。
又根據(jù)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審判庭庭長趙大光解釋“什么是合理時間?這個合理時間可以說比較寬泛,用我們的話來講就是應當具有正當性?!鄙舷掳嘤幸粋€時間區(qū)域,可能早一點,可能晚一點,比如下了班以后,還要加一會兒班,或者是等交通的高峰時段過了之后再回家,這些都屬于合理時間。
對于“合理路線”的范圍,趙大光舉例稱,“比如下班的途中需要到菜市場買一點菜,然后再回家,而且是順路,是不是合理的路線,是不是日常工作中所需要的必須的活動呢?我們認為都應當包括在內(nèi)。所以理解這一條規(guī)定,我們要抓住一個關鍵詞就是‘合理’?!?/P>
標簽: 工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