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管公積金中心發(fā)布通知稱,購房提取公積金時,需在網上提交本次提取所涉及的購房合同編號及網簽密碼,并由國管公積金中心及受委托銀行共同核查購房行為的真實性。這是繼今年年初出臺首次貸款結清后再貸須等5年等政策后,國管公積金再度收緊政策。
通知中稱,一段時間以來,各地騙提套取住房公積金的行為時有發(fā)生,損害了住房公積金制度的公平性和嚴肅性。資金中心及受委托銀行加強對提取住房公積金的審核。對職工身份、購房或租房等行為和提取證明材料進行嚴格審查,發(fā)現可疑情形,將采取上門核驗等多種方式核查,并要求職工補充提供相關材料后,方予辦理提取手續(xù)。
通知明確,租房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的,每3個月提取1次住房公積金;每次提取額不超過3個月的房租,且不超過近3個月住房公積金繳存額。房屋租期在1年以上的,職工首次提取滿12個月后,再次提取時應重新提交提取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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