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險資金運用管理暫行辦法》草案公開征求意見
在草案中,對保險資金投資對象的劃分進行了進一步明確和拓展,共分為流動性管理資產、固定收益類資產、權益類資產、不動產投資以及包括衍生工具在內的其他投資等五大類
中國保監(jiān)會于上周五發(fā)布《保險資金運用管理暫行辦法》草案(下稱“草案”)并公開征求意見,草案將保險資金投資對象的范圍進行了進一步細分和拓展,其中“不動產投資”的字眼被首次明確寫入文件。
早在去年,保監(jiān)會就開始著手制定《保險資金運用管理暫行辦法》,并作為保險資產管理監(jiān)管體系的一部分。草案中對于委托機構、受托機構、托管機構以及中介服務機構的各種權利義務,資金治理、資金歸集、匹配管理、投資管理等方面,進行了詳細規(guī)定。
不動產、衍生品列為投資對象
在草案中,對保險資金投資對象的劃分進行了進一步明確和拓展,共分為流動性管理資產、固定收益類資產、權益類資產、不動產投資以及包括衍生工具在內的其他投資等五大類。其中,尤為引人注目的是,“不動產投資(包括基礎設施投資等)”的字眼被首次明確寫入文件,這是自去年下發(fā)“國十條”之后,首部將“不動產投資”納入其中的文件。
去年保監(jiān)會發(fā)布《保險資金間接投資基礎設施項目試點管理辦法》,中國人壽、平安保險等幾家公司開始進行間接投資基礎設施試點。而“國十條”中關于允許保險資金“投資不動產”的規(guī)定,更是打開了不動產投資的政策空間。前不久,中國人壽高層曾表示,正在著手研究不動產投資領域,而目前有報道稱,平安保險正在購買北京美邦國際中心地產項目。關于有保險公司醞釀建立房地產基金的說法,也正在業(yè)內流傳。
保監(jiān)會人士此前曾對《第一財經日報》表示,在尚未出臺具體政策的情況下,不允許保險資金涉足商業(yè)地產投資領域或設立房地產基金。此次“草案”將“不動產投資”列為保險資金投資對象,則意味著“不動產投資”已被納入保險資金的投資范圍之列。此外,衍生工具也被列為投資對象的名單。
分支機構不得從事投資
草案樹立了“委托投資”理念,要求保險公司可以將保險資金委托保險資產管理公司或者其他專業(yè)投資機構進行管理,并對委托方、受托方以及托管方等各方的職責權利進行了詳細規(guī)定,其中,要求委托機構應當開立獨立賬戶,在托管銀行開立資金歸集專用賬戶和投資專用賬戶。
對于受托機構來說,則依法享有投資管理權,但不得提供“最低投資收益承諾”。
草案強化了保險資金投資風險管理的要求,要求委托機構和受托機構應當推行以風險資本為核心的風險管理模式和風險管理檢查機制,以督查各項風險管理制度執(zhí)行情況。此外,草案還規(guī)定,保險機構總公司負責保險資金統(tǒng)一管理和集中配置,分支機構不得從事投資業(yè)務。
近年來,保險資金運用的輪子越轉越快,資金可運用量和投資渠道都在不斷增加,也給保險資金運用的監(jiān)管帶來更大的壓力。據了解,除草案外,保監(jiān)會還將陸續(xù)出臺《保險資金投資交易對手風險管理指引》、《保險資產管理公司治理結構指引》和《保險資產管理公司監(jiān)管辦法》等文件。
2007年06月04日 03:08 第一財經日報俞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