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日上午,中共中央總書記、國家主席、中央軍委主席、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組長習近平主持召開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第十六次會議并發(fā)表重要講話。
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實行市場準入負面清單制度的意見》、《關于支持沿邊重點地區(qū)開發(fā)開放若干政策措施的意見》、《關于推進價格機制改革的若干意見》、《關于鼓勵和規(guī)范國有企業(yè)投資項目引入非國有資本的指導意見》、《關于深化律師制度改革的意見》、《法官、檢察官單獨職務序列改革試點方案》、《法官、檢察官工資制度改革試點方案》、《關于加強外國人永久居留服務管理的意見》。
司法改革
鼓勵辦好案多辦案法官檢察官
>>會議內容
會議強調,開展法官、檢察官單獨職務序列和工資制度改革試點,是促進法官、檢察官隊伍專業(yè)化、職業(yè)化建設的重要舉措。要突出法官、檢察官職業(yè)特點,對法官、檢察官隊伍給予特殊政策,建立有別于其他公務員的單獨職務序列。要注重向基層傾斜,重點加強市(地)級以下法院、檢察院。要實行全國統(tǒng)一的法官、檢察官工資制度,在統(tǒng)一制度的前提下,體現(xiàn)職業(yè)特點,建立與法官、檢察官單獨職務序列設置辦法相銜接、有別于其他公務員的工資制度。要建立與工作職責、實績和貢獻緊密聯(lián)系的工資分配機制,健全完善約束機制,鼓勵辦好案、多辦案。要加大對一線辦案人員的工資政策傾斜力度,鼓勵優(yōu)秀人員向一線辦案崗位流動。
>>現(xiàn)實情況
檢察官法官工資按級別和工作年限定
根據《法官法》和《檢察官法》的相關規(guī)定,我國現(xiàn)行法官、檢察官職務序列均為十二級。最高法院長為首席大法官,二至十二級法官為大法官、高級法官、法官。最高檢檢察長為首席大檢察官,二至十二級為大檢察官、高級檢察官、檢察官。檢察官、法官等級確定,以所任職務、德才表現(xiàn)、業(yè)務水平、檢察工作實績和工作年限為依據。
目前,除部分司法改革試點法院檢察院外,我國現(xiàn)行的法官和檢察官工資制度和公務員一樣,按行政級別和工作年限來確定收入。
北京一名基層檢察院的檢察官透露:“剛剛進入檢察院的檢察官是按照科員定級,然后是副科、正科、副處。”這位檢察官坦言,一名普通的檢察官按照科員或者副科的級別來算,一個月收入也就四五千元。雖然有極少量的級別津貼,但差別很小,剛參加工作的新人與檢察長的津貼相比,差別可能不到200元。
據了解,十年前,北京一些基層檢察院曾試行過辦案獎勵機制,工資固定,每辦一個案子有工資績效。一位檢察官透露,雖然一個案子辦完可能只有幾十元錢績效,但工作量和收入是成正比的。“后來,工資規(guī)范化,績效制取消變成現(xiàn)行的工資制度。”這位檢察官說。
某基層檢察院公訴處副處長介紹,2002年,科員級檢察人員的基本工資、辦案績效獎金、加班費等算下來有3000元左右。10多年過去了,檢察官的工資只漲了不到1000元。和他那些從事律師或是到公司任職的同學相比,差異尤其明顯。
來自北京基層法院的一名普通法官介紹,法院系統(tǒng)與檢察系統(tǒng)一樣,法官的工資也是與行政級別對應,法官之間的職級津貼也相差無幾,甚至只有幾十元的差別。
改革將使獨立審判權檢察權有“底氣”
中國政法大學教授洪道德認為,開展法官、檢察官單獨職務序列和工資制度改革試點,正是本著司法獨立的原則。
洪道德說,現(xiàn)行的法官和檢察官的職務序列和工資機制中,職務序列一直參照著公務員職級,按等級劃分。也就是說,大法官一定是法院的院長,而將來的趨勢是,大法官不一定會是院長,還有可能是業(yè)務精通的優(yōu)秀法官。“這就讓一些司法官看到了晉升的希望。”洪道德說,這不僅是一項鼓勵機制,也是去行政化的一項措施,法官的職責就是以審判為中心,職級也應圍繞審判二字確定。
洪道德稱,目前全國大部分地區(qū)的法院、檢察院的經費來自中央和地方政府兩部分,因此法官檢察官的工資制度參照公務員制度,但各地的經濟發(fā)展水平又不一,公務員的薪水不統(tǒng)一,法官檢察官的工資也參差不齊。深改組會議提出統(tǒng)一全國司法官工資,應是準備試水部分財政與地方分離,由中央統(tǒng)一規(guī)劃制定工資水平。如此,獨立行使審判權和檢察權就有了“底氣”。
洪道德稱,現(xiàn)在的司法改革當中,法官檢察官要對案件負責,辦案也會帶來很大壓力,且市(地)級以下基層法院、檢察院承擔著大量一審案件,辦案數(shù)量多是事實。充分發(fā)揮獎勵和約束的機制,政策上要能夠有效留住人才,同時還能防止冤假錯案的發(fā)生。
標簽: 改革